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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30

发文字号

沪健促委[2018]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9-30

颁发部门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沪健促委[2018]5号

2018年9月30日

各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深入推进上海健康城市建设,根据全国爱卫会印发的《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切实推进上海健康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的健康水平,根据《“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制订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对标亚洲医学中心城市建设要求,完善健康城市建设政策环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强健康城市建设社会动员能力,有效控制健康相关危险因素,整体提升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市民健康水平,逐步建成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富有活力的卓越全球健康城市。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
  把提高广大市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健康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健康问题,将健康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推进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社会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形成大健康的社会治理格局。
  2.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
  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有效整合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的行政资源和技术资源,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康城市建设。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形成全社会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坚持全体市民人人参与、共建共享。
  3.坚持城乡统筹,典型示范
  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健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倾斜,缩小城乡差距,基本实现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均等化。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乡村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示范引领,培育和推广典型经验,扩大健康城区、健康村镇覆盖面,提升建设水平。
  4.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发展
  针对城市发展中影响健康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综合治理。不断创新健康城市建设的策略、方法和模式,转变健康服务模式,优化健康服务供给,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服务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评估,有序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和发展。

  二、行动目标
  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进一步提升健康城市建设的社会动员和支持能力。到2020年,保障和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更加健全,健康环境更加优化,健康社会更加和谐,健康服务更加完善,健康人群更加壮大,健康文化更加丰富,促进健康城市建设各要素协调发展(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行动任务
  (一)建设健康环境
  1.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围绕能源、产业、交通、建设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改善空气质量。以VOCs和氮氧化物为治理重点,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以产业和交通为重点领域,更加突出源头防治和精细治理,到2020年底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AQI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面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饮用水安全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制定出台本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通过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执法监督、长效管理等多项措施,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加快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推进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和初期雨水治理,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2.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在完成农村垃圾治理综合评定验收基础上,不断补齐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差距。以建设湿垃圾处置场点为基础,完善和提升农村环卫设施设备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就近就地型湿垃圾处理站和可回收物点、场、站建设,实现农村湿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坚持逐年分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2020年底实现全市行政村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到2020年底,保持农村生活垃圾100%有效收集,100%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推进农村公共厕所改造和提档升级,加强日常管理,到2020年底300户以上的自然村按照《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至少建设一座三类以上公共厕所。继续推进农村村庄改造,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提升农村生态环境面貌。(牵头部门:市绿化市容局、市农委)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卫生宜居的生活环境。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新要求,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继续巩固卫生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区镇创建,发挥卫生城镇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到2020年,国家卫生区实现全覆盖,国家卫生镇建成数达到全市镇(园区)总数的90%以上。结合《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推进,以爱国卫生月等季节性、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针对城乡环境卫生薄弱区域,组织开展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二)构建健康社会
  1.强化安全生产,构建健康从业环境。
  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考核追究和安全教育培训,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治理。继续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开展涉爆粉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和源头治理,强化职业健康监护干预措施,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健全职业病监测网络,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提高职业病报告质量。修订《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完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发展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牵头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2.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巩固和深化本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成果,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全覆盖监管,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类企业的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层街镇监管所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0%。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和制度,推动《上海市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等地方规章的制修订。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估体系,实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达到1000份/百万人。加强公众合理用药教育,减少药物滥用。(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建设健康交通,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提升道路交通设计规划、建设和管养水平,继续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健全道路交通风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培养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到2020年,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2.63人。完善慢行交通设施,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和通行安全。完善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的出行便利。推进公共出行方式多元化,不断完善公交交通网络,倡导绿色、健康出行。(牵头部门: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三)优化健康服务
  1.加强疾病防治支持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开发和推广公共卫生适宜技术,结合市民疾病负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适时调整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范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均等。依托“医防融合”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和“上海市健康管理云”平台,深化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癌症等慢性病全程健康服务与管理,提升慢性病防治水平。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规范应对处置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疫情。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加强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特殊职业人群、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积极推动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推进心理健康咨询点建设,实现社区全覆盖,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进一步做实家庭医生制度,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和制度。深化医联体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和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完善为契机,培育发展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提高社区专业养老服务能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加强和完善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发展老年医学和护理学科,构建与现实需求相符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对老年常见慢性病、退行性疾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干预和指导,做到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3.加强中医药服务,切实提高中医治未病能力。
  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妇幼机构中医药工作。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推进中医综合治疗和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加强中医治未病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养老服务等领域中的作用。注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技术转化,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健康发展。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搭建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向市民群众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文化和适宜技术,促进市民对中医药治未病理念的认识以及对养生保健技术的应用。(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四)培育健康人群
  1.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促进妇女儿童健康。
  推进优生促进工程,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预防、干预三级网络,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优生优育健康促进,鼓励、指导妇女选择科学的分娩和喂养方式,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以上。提升妇幼保健队伍专业水平,实现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健康素养,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保护妇女身心健康。扩大儿童健康服务供给,推进儿科联合团队有效运行,继续开展综合医院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项目建设。加强儿童健康服务管理,持续规范儿童系统保健工作,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加强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和管理,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惠及更多市民。(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深化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
  积极推进市民健身步道、市民球场、市民益智健身苑点等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举办城市业余联赛和市民运动会,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强全民健身公益性指导服务。深入实施“你点我送”社区体育服务配送,继续推进健身技能培训、健身知识讲座等公共体育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进楼宇,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项目。广泛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至2020年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45%左右。(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3.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增强市民促进自身健康能力。
  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平衡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市民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定期开展市民健康素养监测和评估,加强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建立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指导和干预。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健康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加大膳食控油、控盐宣传力度,降低市民日常饮食油盐摄入量。开发集实用性、科普性于一体的合理膳食实物宣传品,组织专业力量设计合理膳食读本,并向居民家庭免费派发。加大控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深入开展控烟健康教育,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戒烟门诊建设,推广戒烟简短干预。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控烟工作,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口。到2020年,成人吸烟率降至20%以下,二手烟暴露率低于47%,青少年(11-18岁)吸烟率低于5%。(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
  (五)倡导健康文化
  1.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健康文化理念。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健康科普知识,提升市民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引导居民树立科学健康观。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依托人口健康大数据,以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为主,探索个性化、精准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积极统筹社会和行业资源,完善健康文化共建机制,建设载体多样、功能多元的各类健康科普基地。充分发挥融媒体传播优势,搭建健康传播资源共享平台,向市民宣传健康知识,弘扬健康文化,把健康城市建设理念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宣传动员优势,拓宽宣传渠道和途径,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健康文化氛围。到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超过28%。(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
  以健康社区、健康镇村、健康单位、健康场所为重点,深化健康细胞建设工程,筑牢健康城市建设基础。坚持整体推进、个性发展原则,探索创新健康社区建设模式,重点围绕居民关注的热点和需求,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到2020年底在全市建设一批符合标准的健康学校,促进学校、家庭、社区健康教育相融合。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提高职工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职业有害因素和各类职业病预防,着力营造有益于健康的从业环境。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健康村镇试点建设,引导居民树立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推进健身步道、健康公园、健康楼宇、健康主题文化楼道等健康支持环境建设。(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3.拓展健康自我管理内涵,提升居民自我管理能力。
  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不断扩大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活动的覆盖范围和受益人群。推进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多元化、规范化发展。建立发展慢性病、多发病等社区专病自我管理小组,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社会体育指导员主动参与指导小组活动。鼓励各区通过购买服务为小组活动提供支持。打造一批传播健康生活理念的市民学习团队,培养健康团队骨干,培育健康生活宣传达人。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引导家庭成员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探索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积分奖励制度,激励居民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力争到2020年,全市参加慢性病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的累计人数达到70万。(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健康城市工作网络,建立各级各部门全面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各部门要充分依托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行动计划,整合目标载体,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和支持性政策,加强指导和考核,稳步有序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二)落实政策保障
  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在制定、发布公共政策时充分考虑和评估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加大对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的投入保障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城市建设项目,拓宽资金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部门把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的重点工作纳入实事项目,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三)创新社会参与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健康科普功能,积极传播健康核心理念,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建设健康城市行动。健全激励机制,扩充健康城市志愿者队伍,鼓励和扶持非政府组织、群众团体、志愿者队伍等在健康城市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形成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健康城市建设的良好格局。
  (四)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完善健康城市建设评估体系,建立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切实做好行动计划的年度、中期和终末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定期监测,全面科学地评估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加强对监测评估数据的利用,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相关课题研究,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提供依据与指导。承担工作任务的各部门每年年底将任务完成情况的自评估报告报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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