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药品广告审查的监督管理,更好地指导药品广告的技术审查工作,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药品广告审查监督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具体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查药品广告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上报或备案的材料;
(二)指导各地药品广告的技术审查及业务培训,接受咨询和负责信息的搜集汇总;
(三)负责对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前期的收集、整理和核实;
(四)负责受理有关药品广告的投诉和举报;
(五)承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有关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的其他工作。
二、该办公室设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行政隶属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业
务工作直接归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领导;
三、该办公室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由检定所事业经费解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
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该办公室人员由检定所事业编制解决。人员的调配须征得我局市场监督司同意后
聘任。
五、我局1999年8月以国药管办[1999]235号文件批准成立的药品广告审查办公室,
自完成5月1日以前已受理的药品广告审查工作后撤销。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01年5月1日后审查批准的药品广告,
按照以下地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受理备案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监督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2号
邮 编:100050
联系电话:(010)67014758 67017755转390或转393或转386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