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食药监餐[2018]82号
2018年3月23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各市直(属)学校、各高校:
现将《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发[2015]15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6]8号)等文件精神,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结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决定推行常态化的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健康中国“和“食品安全”战略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作,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以更加有效的措施,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组织协调,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蔡天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陈君宣 (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朝晖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成 员:刘家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科科长)
郑东伟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科科长)
陈 翔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翔兼任,具体负责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协调推进抽查任务的实施。
三、抽查内容
(一)抽查对象:由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已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名单中抽取一定比例形成具体抽查对象,原则上抽取比例不低于10%。其中市直(属)学校、各高校列入市级“双随机”主体库,其余单位根据属地原则列入各县(市、区)“双随机”主体库。
(二)抽查事项: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教育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确定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目录,包括抽查类别、抽查事项、具体要求等内容,汇总形成《泉州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
(三)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抽查次数。
(三)抽查人员: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共同建立“双随机”联合抽查人员库,原则上两部门监管人员比例各占50%,总数量不低于“双随机”主体库单位数量的10%。
(四)抽查方式:联合抽查应当以实地检查为主,综合利用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原则上一个单位的抽查时间不得超过半天。
四、抽查步骤
(一)抽查准备阶段。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每年年初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教育部门联合制定本年度的学校食品“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及时更新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主体库和检查人员库,并对口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有条件的地区还应该通过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二)确认对象阶段。实施联合抽查前,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运用随机摇号、抽签等方式共同确定“双随机”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托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中的“行政检查-双随机检查”模块或其他信息化软件进行随机抽取。在确定、抽取相关对象的过程中,应该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全程留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邀请派驻纪检组、“两代表一委员”、新闻记者等进行现场监督。
(三)实施抽查阶段。按照各地抽查实施方案确定的抽查形式,组织确定的抽查人员组成若干联合检查小组,并按照《泉州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对照开展抽查工作。抽查结束后,抽查人员应出具《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结果记录表》(详见附件2),并要求被抽查学校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四)结果公示阶段。按照“谁抽查、谁公开”的原则,各地食品药品监管、教育部门在“双随机”抽查结束后,及时将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时间、抽查结果类型、存在问题等,对抽查结果公示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原则上结果公示时间应在“双随机”抽查结束30日内完成。
(五)结果运用阶段。各地要把“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食品药品信用分级管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评级依据,把检查的次数计入风险分级管理监督检查频。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法行为,可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确保“双随机”工作形成良性闭环。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教育部门还应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对口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上报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的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有力抓手。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此项工作当作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协商联动,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推动监管措施创新,逐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制度保障。各地要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属地负责原则,持续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中小学、高职高专、本科院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逐步实现“督查互动、信息互通、应急互助、工作互促”的长效机制。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与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工程、落实餐饮服务食品主体责任自查自评、开展“明厨亮灶”和放心食堂示范创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人员投入,完善配套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形成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查考评。各地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抽查流程,简化陪同规模,原则上只要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学校后勤管理负责人陪同检查即可。抽查时间尽量避开学校用餐高峰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将把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抽查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县综治平安管理、治理“餐桌污染”和教育督导评估等考核体系,层层传达压力和落实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还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推进情况开展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联系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 傅德桦,联系电话:22118707,邮箱:
qzcyjgk@163.com。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科 胡志强,联系电话:22767196,邮箱:
twk22767196@163.com。
附件1: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 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具体要求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许可信息公示 |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量化等级标识。 |
自查制度管理 |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管理制度或。定期开展餐饮服务主体责任自查自评,并按时报送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从业人员管理 | 设置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知晓食品安全责任。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
操作环境卫生 |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
食材原料控制 (含食品添加剂) |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
加工流程管理 |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
设施设备维护 |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和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配备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并运转正常。 |
教育行政管理 | 主体责任落实 | 严格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校长负责制,把承包食堂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学校工作职责,严格承包食堂的准入制度和承包者资质审查,每学年签订一次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明确和细化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
组织食堂抽查 | 将食堂的卫生许可情况、动态量化评级、经营承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等相关信息予以上墙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评价。定期组织教职工、学生代表对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开展抽查督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
食品安全课时 | 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内容,确保每学年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不少于4课时。 |
安全知识宣传 | 采取校园广播、校内网、报刊、专栏、黑板报、微信公众号等手段,积极开展学生科学饮食、营养健康、预防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为重点的宣传教育。 |
附件2: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结果记录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