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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10

发文字号

苏人保医[2018]4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苏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12-10

颁发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内容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通知

苏人保医[2018]43号

2018年12月10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转发省物价局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价费字[2018]134号)等文件,经专家评审,苏州市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库新增和修改部分诊疗项目。

  一、新增肝素结合蛋白测定(物价编码250301021)等诊疗项目(附件1),暂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

  二、调整超声断层容积扫描(物价编码220302014)等诊疗项目的项目说明、结付等级等(附件2);

  三、删除男(女)性健康体检组套(项目编码106875、106876)等诊疗项目(附件3);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需要开展相关诊疗项目的,经市卫生计生部门核准后另行调整。

  请各单位做好数据维护对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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