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2012年11月2日
按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
《关于做好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72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筛选,经省艾滋病防治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艾滋病防治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拟推荐杭州市下城区卫生局等4个单位为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潘晓红等9人为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2年11月2日-11月8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评选条件、名单及简要事迹见附件1、2)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艾滋病防治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省艾滋病防治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7709352、87709176(传真)
电子邮箱:
chwy@hz.cn
通讯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邮政编码:310006
附件1: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把艾滋病防治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任务,在工作中创造了先进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本地区、本系统走在前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认真履行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其中,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开展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沟通、督导检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开展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关怀救助等防治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应高质量完成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社会组织和企业应积极承担艾滋病防治的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参与或资助艾滋病防治工作。
3.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具有先进的服务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当地组织的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效能评比等活动中名列前茅,人民群众普遍满意。
4.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达到10年或连续5年以上。
(二)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关心、爱护、尊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
2.积极履行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其中,卫生行政部门人员应在政策制定、项目管理、督导检查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业绩;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在监测和检测、行为干预、治疗与关怀、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业绩;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应在推动本部门开展防治政策、工作计划制定和落实等方面成效突出;志愿者应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人群,在咨询检测、宣传教育、行为干预、治疗与关怀等工作方面成果显著。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工作耐心细致、任劳任怨,深受群众拥护和爱戴。
4.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达到10年或连续5年以上。
附件2:浙江省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一)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卫生局
下城区于2005年被列为浙江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09年成为全省唯一的中央重点建设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先后获评全省第一轮、第二轮优秀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11年名列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十强。
下城区卫生局在防治工作中,注重政府主导力、部门协作力、社会参与力等“三力合一”,推动防治工作有序展开;突出检测扩大化、干预个性化、随访人性化等“三化共体”,提高防治工作实效;坚持培养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的“三型互动”队伍,巩固扩大发展惠民成效。
2、浙江省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所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所成立于2004年9月,现有职工7人。近年来,在市卫生局和中心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性艾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及
《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精神,艾滋病相关高危人群干预、HIV监测检测体系建设、各类人群宣传教育、免费抗病毒治疗及感染者病人管理等项工作屡获上级部门嘉奖。同时,在“艾滋病在线”网站建设及科研合作等领域,也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3、浙江省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1998年首次检出艾滋病感染者以来,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不断加强班子建设,提升队伍能力,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在省内率先建立了依托社区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和“医院-疾控-社区三位一体”治疗管理模式;二是创新性地开展自愿咨询与检测示范门诊建设;三是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开展防治宣传;四是大力开展科学研究;五是建立救助基金,落实关怀救助政策。
4、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五监区
2004年3月,该单位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和浙江省监狱管理局的决定临危受命,成立艾滋病监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揭开了全省乃至全国监狱医院集中收押治疗艾滋病罪犯的先河。作为浙江省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收押治疗艾滋病罪犯的艾滋病监区在风雨中已经顺利地走过了8个春秋。
8年来,该艾滋病监区领导班子身先士卒,带领监区全体民警始终牢记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责和社会责任,克服恐“艾”思想,恪尽职守,踏踏实实,先后共收治艾滋病罪犯180人次,危重病犯抢救成功率达到89%,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治疗、管理、教育改造等各项任务。
(二)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潘晓红,女,任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所所长。该同志自2002年5月开始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直坚持在艾滋病防治工作战线, 历经我国和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历程,积极履行职责,不畏艰难、勇于开拓、善于创新。她在全省艾滋病防治综合监测系统建设、艾滋病防治工作质量管理、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管理以及艾滋病相关政策策略调查研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技术体系建设和发展、共同抵御艾滋病的战斗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2、王大勇,男,任浙江省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所所长。该同志以遏制艾滋病流行为己任,服务艾滋病患者为宗旨,创建浙江省首个艾滋病防治领域省级青年文明号,倡导开通温州首个艾滋病公益网站“红丝带之家”。承担科研项目两项,发表论文7篇,指导本科毕业论文16名。被评为浙江省卫生系统青年岗位能手、浙江省卫生系统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浙江省防治艾滋病性病优秀志愿者、温州市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等。
3、潘人伟,男,任浙江省湖州市卫生局副书记、副局长。2003年分管艾滋病防治工作以来,潘人伟同志认识到我们面对的是艾滋病病毒,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来推动艾滋病防治,为保持全市艾滋病低流行状态做出了贡献。该同志从社会系统工程角度入手,理顺职能定位、整合资源,借鉴成功做法和经验,协调和动员全社会力量落实防治措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防治策略,成效明显;同时发挥医学背景优势,深入高危人群、艾滋病患者和社会群众中,通过宣教、干预及关爱来提高全市艾滋病防治水平。
4、林海江,男,任浙江省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自2005年6月来,林海江同志定期深入高危场所开展艾滋病监测检测工作,积极组织县、乡镇基层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技术培训,通过监测数据对当地疫情进行估计,并提出当地艾滋病防治的重点人群。同时,该同志注重防治工作与科研的整合,主持多项科研项目,在《American Journal of Epidemiology》等国内外权威杂志发表近20篇学术论文,其中SCI 7篇。2012年受第19届世界艾滋病大会特邀并全额资助赴美国华盛顿特区参加19届世界艾滋病大会并做专题会议发言。
5、陈胜林,男,任浙江省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科科长。一个投身海岛卫生事业30多年的小个子,作为千岛之城--舟山市的第一位艾滋病防制科科长,从2007年1月开始,足迹遍布大大小小的数百个海岛,建立起群岛新区的防艾战线。一是主动请缨,放弃好的岗位,勇赴防艾一线,多次深入小岛,克服疲惫和身体不适,忘我工作;二是带伤工作,克服骨折养伤的不便,创新建立起舟山艾滋病防控体系,自己也留下了疾患;三是敬岗爱业,做感染者的好朋友,为感染者提供关怀和帮助。在群岛的防艾战线上默默无闻的奉献自己。
6、徐跃进,男,任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该同志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10余年,为艾滋病防治事业倾注了满腔心血。他主持创建了全国首家东阳横店影视城艾滋病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基地,开创了艾滋病综合防治新模式。他率先组织实施艾滋病感染者与病人的低保绿色保障政策,将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了患者手中。他身先士卒,艾滋病干预足迹遍布了公共场所的每个角落。他就像一头永不疲倦的“老黄牛”,始终奋战在艾滋病防治事业的最前面,为地区艾滋病防治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7、雷永良,男,任浙江省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助理。该同志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组建丽水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控考核成绩优秀,2000多份HIV检测报告无差错。结合实际,开展艾滋病防治科研工作,推行医务人员动员HIV检测、首席艾滋病防治医师制度、为艾滋病人就诊者设计专用病历、困难者开通低保绿色通道、红丝带进农村等创新性工作。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顶酷暑冒严寒,放弃休息时间,进学校、社区、企业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慰问艾滋病人。有效扩大了艾滋病检测、治疗、干预覆盖面。
8、奕建江,男,任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该同志自2007年参加禁毒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忠旨,清正廉洁、乐于奉献、不惧牺牲、敢为人先,把禁毒工作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紧密结合,在日常执法办案的同时,深入目标人群,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积极发动涉毒人员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尊重和关爱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注重加强对感染艾滋病涉毒人员的人文关怀,努力减少其对社会的报复心理。因工作出色多次受到上级嘉奖,2004年荣立个人一等功,201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9、王炜,男,任浙江省衢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科科长。该同志是辖区200多位艾滋病患者的“知心医生”,他挽救过有轻生念头的艾滋感染者生命;为生活困难的感染者奔走办理低保;给艾滋遗孤送去阳光和雨露;帮生病需要治疗的感染者联系医生……。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他于2007年建立了“红丝带之家”,帮助缓解感染者沉重的心理压力。为帮助生活困难的感染者能及时得到救助,他开展大量调查,使民政部门了解到艾滋病患者生活困难救助的特殊性,开通了感染者申请低保 “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