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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22

发文字号

国药监科外[2019]37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8-22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

国药监科外[2019]37号

2019年8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是化妆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2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强化对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在能力建设方面的指导,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现予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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