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报送2009和2010年度三级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20

发文字号

苏卫医便[2011]3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4-20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报送2009和2010年度三级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的通知

苏卫医便[2011]39号

2011年4月20日

各市卫生局医政处,厅直属有关医院、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卫生部将于近期印发医院评审办法、医院评审标准及优质医院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启动医院评审评价和优质医院创建工作。为保证医院评审评价和优质医院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卫生部医管司关于请报送2009、2010年度三级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的通知》(卫医管评价便函[2011]48号,详见附件)精神,各三级医院须报送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院病人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数据。信息报送工作,我厅委托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负责。现就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内容
  截止2010年底,由我厅正式确认的所有三级医院均需上报。上报内容为2009年《医院住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年报, 2010年《医院住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季报。

  二、报送方式
  1、2009年年报:请各单位报送人员加入“江苏网络直报(医院)”QQ群,群号为51780487,通过QQ直接传至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2、2010年季报:请各单位登录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http://fbya7afca1868ce44e88ac06c03652d82ed4hqcwqfu00q5q96bbn.fizh.ncu.cwkeji.cn:8080)检查2010年季报报送情况。未报送以及报送不完整的医院,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报。

  三、报送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5月23日

  四、报送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医院住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不得修改。
  (二)据实填报数据,不得提供虚假数据。
  (三)各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所属三级医院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催报工作。
  (四)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医院将负责数据报送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5月1日前分别传真我处及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医政处联系人:仇晓明,电话025-83620546,传真025-83620810;
  统计信息中心联系人:陈安琪,电话025-83620521,传真:025-83620753。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