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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血地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1-08

发文字号

苏卫疾控[2008]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1-08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血地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8]1号

2008年1月8日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省口腔医院、省精神卫生指导中心:

  现将我厅制定的《2008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血地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8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血地防)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启动之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血地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围绕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乙型肝炎和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控措施,切实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着力强化科学管理、项目管理与督导考核,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不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内涵建设,努力提高群众对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1、不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既是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血地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是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和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管理,制定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与考评指标;积极会同财政部门,督促地方政府按规定落实农村居民人均不低于8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认真编制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清单,继续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完成率和完成质量与资金分配挂钩,定期通报各地资金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引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机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与督促检查,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与基层卫生工作协作机制,采用既有利于疾控工作、又符合群众利益的方式推进工作,努力赢得公众的支持与信任,提高疾控工作的影响力。

  2、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内涵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和规范化管理,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效能;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努力探索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运行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持续发展;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结合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城乡基层预防保健队伍。

  3、落实扩大的免疫规划。认真组织制定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抓紧做好疫苗和注射器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开展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力争在第二季度启动实施扩大的免疫规划,确保包括外来流动儿童在内的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同等免费接种扩大的免疫规划疫苗,并保持较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继续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强免疫预防工作和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健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建立健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做好重点地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组织实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免疫及时率;组织实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开展重点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有效控制麻疹疫情;落实流脑、乙脑等综合防控措施,做好疫情监测,控制暴发疫情。

  4、规范疾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力度,不断提高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质量,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信息资料的分析利用,及时、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考核,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强化技术指导,妥善处置学校传染病突发疫情。

  5、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冬春季节重点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督促医疗机构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报告、筛查和相关控制工作,加强流感、流脑等哨点监测和暴发疫情监测,及时处置暴发疫情。夏秋季节重点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进一步落实腹泻病门诊制度,加强霍乱、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等疫情监测与控制,做好人畜共患疾病的防制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强化饮食饮水卫生管理,防止肠道传染病暴发。切实按照省卫生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相关疾病防控措施,保证农民工同等享受各项卫生防病服务。

  6、巩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成果。切实贯彻《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全国、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宁、镇、扬地区107个血防重点村综合治理项目,力争有2~3个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进一步严格控制传染源,推进血防地区农村改厕和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建设;继续加大查灭螺、查治病、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压缩钉螺面积尤其是感染性钉螺面积,综合改造有螺环境,控制江滩钉螺扩散,搞好春季禁渔期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员血吸虫病查治,开展渔船民粪便无害化管理,落实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项目,做好急性血吸虫病感染防治工作,严防发生成批急性感染病例;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达标地区的监测,巩固已经取得的血防工作成果。

  7、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继续实施《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严格执行结核病防治各项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的实施质量,有效发现和治愈肺结核病人;在保持较高的肺结核病人发现率、治愈率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病人追踪到位率、病人系统管理率、病人家属筛查率等“五率”;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继续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控制项目和耐药结核病监测项目,努力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

  8、强化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条例》《江苏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实施《江苏省艾滋病防治规划(2007-2010年)》,进一步动员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搞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和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积极落实针对经吸毒传播和性传播等高危人群的干预措施,扩大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覆盖面,稳步提高治疗人数和维持率,促进安全套推广使用;进一步完善检测、监测网络,强化质量控制,搞好疫情报告与管理;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做好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抗病毒治疗工作,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加大对重点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积极争取并组织落实国际合作项目。

  9、加强其它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落实疟疾防治的各项措施,认真组织做好春季休止期根治,提高基层医务卫生人员的防治能力特别是对输入性病例和重症恶性疟病人的识别与救治能力,有效控制传染源,控制疟疾暴发流行,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认真实施全球基金疟疾控制项目。落实《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犬伤者的规范处理率和狂犬病疫苗接种率。组织实施麻风病防治规划,健全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提高麻风病人早期发现率,落实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加强碘缺乏病、地氟、地砷等地方病的监测与病情调查,建立消除碘缺乏病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好登革热、出血热、布鲁氏菌病、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监测与防治,落实重点地区防治干预措施,严防发生暴发疫情。搞好土源性线虫病、肝吸虫病等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巩固消灭丝虫病的工作成果。

  10、推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活动,推广应用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和有效干预措施,实施淮河流域癌症防治工作方案,推进肿瘤早诊早治示范基地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工作,落实重点人群精神疾病监测与防治。加强牙病防治和口腔保健工作,普及口腔保健和常见口腔疾病防治知识。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提升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效能;推进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生活饮用水、媒介生物等监测工作,逐步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危险因素监测和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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