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我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4年11月24至26日,对你所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进行了现评审。经审查,我局认可你所对人工心脏瓣膜等162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的资格。认可有效期5年。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