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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市、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8-21

发文字号

鄂发改农经[2007]81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湖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正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水利(水电、水务)局: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以发改农经[2007]1726号下发通知:“十一五”期间拟在全国建设100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市、区)(以下简称示范县)。为做好示范县筛选、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和《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示范县名单。各地按1个县(市、区)的候选名额上报到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我们将根据汇总情况,综合平衡后确定我省的4个全国示范县初步名单上报国家。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县确定的原则
  1、服从于规划。示范县必须已纳入《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且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规划建设任务能确保在3年时间内全部完成。
  2、具有典型代表性。示范县能够作为某个区域(如平原湖区、山区或丘陵,血吸虫病疫水)或某种供水发展模式的代表,对本地区供水工程的建设模式和管理方式能起到示范推广作用。
  3、具备较好基础条件。组织领导机构健全,群众参与积极性高;建设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有保证;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力量强;有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果。
  二、申报材料的准备
  1、市州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的申报文件。
  2、示范县的基本概况及改革示范的总体设想、方向、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等。
  3、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4、县级政府关于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办事机构的批准文件。
  5、县级政府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及其建设资金筹措方案。
  三、申报时间
  各市州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请于8月24日前将推荐候选名单及申报资料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上报资料要求一式六套并附电子文本。
  四、联系人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处 朱 晖 027-87319078
  省水利厅计财处 邵志杰 027-87221652
  省 饮 水 办 邵志雄 027-87221902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和《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的通知
  2、《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示范县建设方案编制内容参考要点》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2: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示范县建设方案编制内容参考要点
  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各申报县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的任务和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和措施,确保高质量的完成示范县建设任务,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现提出示范县建设方案编制内容要点,供参考。
  一、申报县(市、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简述本县自然、社会经济和水资源概况、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普及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农村供水设施情况及供水能力、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及主要问题等(2006年底数据)。
  二、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
  2、目标任务。根据本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示范县建设要求,进一步充实和细化,提出本县要达到的主要指标,如解决饮水不安全的人数(包括集中供水人数与自来水入户人数),饮水安全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包括集中供水比例与自来水入户比例)等;水费成本达标率、水费实收率、计量收费率,已建工程完好率等。
  3、科学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工程建设方面拟采取哪些先进实用的建设模式,有哪些创新,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4、因地制宜采用适宜技术。总结本县不同类型区的农村供水发展模式,示范推广先进实用的水处理、水质检测、材料与设备等。建立县级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网络。
  5、工程质量。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建立较完善的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监测体系及试验观测数据的采集、存储与分析。
  6、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工程可持续运行,在工程运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方面拟采取哪些政策措施,有哪些创新,包括对已建工程运营管理的改进和加强。
  7、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采取哪些措施保护水源,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用水、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水质检验和监测等方面的制度和具体办法。
  8、社会化服务和应急机制。建立能够及时提供可靠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应急机制。
  9、管理能力建设。如何加强技术骨干、运行管理人员培训,落实科普、宣传,总结交流经验等措施。集中式供水工程,如何实现专业化管理,专管人员持证上岗,要有法人代表、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
  三、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明确的资金来源和投入办法,主要包括:
  10、组织保障措施。政府如何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部门如何分工协作等方面的措施;打算出台的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和办法。
  11、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关键环节请专家充分论证,严格把关,县级政府批准;建立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紧密的协作机制等;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涉及的水处理技术和设备要有技术单位和专家保障措施。
  12、资金保障措施。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补助政策,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和农民投工的措施,确保资金到位,以及严格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措施。除供水工程建设投资外,各级政府还应安排相应比例的项目管理经费,用于技术审查、专题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检查评估、水质检测和监测工作等。
  13、管理保障措施。推进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措施;明确工程建设期间如何达到工程质量标准,通过项目公示,保障项目公开透明,实现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集中式供水工程在规划设计阶段,要求落实工程管理主体,明确责任人,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实行有偿供水,建立供水服务体系,保障工程长效运行。
  四、进度安排
  14、按项目的阶段目标分年度描述。通过分解2007年、2008年2009年三年目标任务,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建立进度和质量监督检查的制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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