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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本市“12320卫生热线”家庭医生服务板块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6-3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6-30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本市“12320卫生热线”家庭医生服务板块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4年6月30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建设,配合各区县家庭医生制度的推广,本市将在“12320卫生热线”原有功能上拓展家庭医生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家庭医生服务板块,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起启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上海市“12320卫生热线”家庭医生服务板块,承担家庭医生制服务宣传和咨询工作,向签约居民提供健康指导服务,并及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反馈居民诉求,同时减轻家庭医生在宣传和咨询工作上的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12320服务平台系统,解读与宣传家庭医生制政策,为市民提供健康咨询和诉求解答。
  (二)根据12320平台要求,收集、汇总区县服务内容特色,根据来电居民所在区县,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政策宣传与介绍。
  (三)及时评估社区居民对家庭医生服务需求变化,为政府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三、组织管理
  (一)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健康促进处为项目牵头部门,负责综合协调、试点工作推进、政策解读等。
  (二)市健康教育所“12320卫生热线”负责签约市民信息导入,提供健康咨询服务,了解居民对家庭医生服务需求。
  (三)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管理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与“12320卫生热线”的衔接工作。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信息提供的工作,及时响应12320服务平台转交的居民服务需求等。

  四、试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14年4月-5月:编印培训材料,开展人员培训;
  2.2014年6月-7月:推进宣传工作,确定试点社区;
  3.2014年8月-9月:完善信息平台,导入信息数据;
  4.2014年10月-12月:试点签约对接,总结评估成效。
  (二)试点范围
  此项工作将在部分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率先开展试点,在及时总结评估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优先拓展至现阶段尚未在区级层面统一设立家庭医生服务热线的区县。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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