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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一批市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2-10

发文字号

沪卫计医政[2015]00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2-10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第一批市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的通知

沪卫计医政[2015]008号

2015年2月10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有关医疗机构,市肿瘤化疗质量控制中心、市临床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善肿瘤患者就医体验,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本市于2014年全面开展了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按照《2014-2015年上海市“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要求,我委在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办医主体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市36家推荐单位进行了初审,又对其中25家候选单位进行了现场复核,现确定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肿瘤科等17家单位作为第一批市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以下简称“示范病房”,见附件)。

  各示范病房要继续做好癌痛规范化诊疗工作,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要按照《癌症疼痛诊疗规范》有关要求,规范癌痛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开展本区域癌痛诊疗有关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我委将择期组织对各示范病房进行复核,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取消示范病房资格。第一批示范病房有效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2月止。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和办医主体、各级医疗机构要继续按照《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加强示范病房的申报和创建工作。我委将于2015年6月、12月开展后续两批示范病房评审工作。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办医主体将本文件精神传达至所属医疗机构。联系人:周密;电话:23117842;传真:83090065,电子邮件:shswsjyzc@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市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医院名称   申报科室
  1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肿瘤科
  2   华东医院   肿瘤科
  3   上海市胸科医院   肿瘤科
  4   上海市肺科医院   肿瘤科
  5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肿瘤科
  6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肿瘤科
  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肿瘤科
  8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肿瘤科
  9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肿瘤科
  10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肿瘤科
  11   上海市东方医院   肿瘤科
  12   上海市同仁医院   肿瘤科
  13   嘉定区中心医院   肿瘤科
  14   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   肿瘤科
  15   宝山区大场医院   肿瘤科
  16   闵行区肿瘤医院   肿瘤科
  17   松江区方塔中医医院   肿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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