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闽食安办[2016]11号
2016年5月23日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经信委、省卫计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网信办、省粮食局、省妇联、省科协、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保监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
根据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6]7号)要求地方各级食安办要联合有关部门、单位于6月13日至6月27日同步举行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
(三)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公德建设,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
二、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要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市、县层面。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两级食安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在6月13日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要求参照中央、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城镇广场、公园、社区、校园、农村、集市、企业、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等相关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专业机构,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科普、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要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开展食品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公开承诺等活动;鼓励大中型食品企业开展内部职工法律法规、业务技能、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由省食安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有关部门要做好本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部署,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区要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纳入本地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建立以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落实部署开展宣传活动。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注重活动效果。要统一使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主题。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利用报刊、广电、网络、通讯、微信、微博以及公交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要下移重心,使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并形成长效的宣传机制。
(三)严肃会风会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认真总结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省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食安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请于7月1日前正式报省食安办,并将电子版发送省食安办邮箱。
联系电话:0591-87873532 传真:0591-87873561
电子邮箱:
fjssab@126.com
附件: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6]7号)要求,省食安办定于6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其中省级层面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2016年6月13日上午在福州举办“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省和福州市政府领导、主办、协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参加。各有关部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常识现场展示及咨询活动。(省食安办、福州市食安办主办,省、市有关部门协办)
二、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
2016年6月13日-7月12日在东南网,面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及其他社会公众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竞答内容为修订后的
《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食品的基本知识。竞答题在东南网网站上刊登,参与竞答者可在网上在线答题,答题评分由答题系统自动完成。竞答活动设立专项奖金,对中奖人员进行奖励。(省食安办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三、“福建科普”微信平台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开发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奖品奖项,通过“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吸引公众参与竞答游戏和微信朋友圈分享,采取有知、有趣、有益的形式,向公众传播食品安全知识。(省食安办、省科协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四、系列主题日活动
2016年6月13日至6月27日,省经信委、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妇联、省科协、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保监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按照方案要求举办主题日活动。通过展板演示、实地观摩、现场咨询、培训讲座、高峰论坛、权威发布、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公众互动等形式,开展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的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按部门主题日活动时间顺序排列):
(一)省质监局(6月14日)
1.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大走访、大检查活动。向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宣传
《食品安全法》,严格产品加工环节质量管理控制,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2.召开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在重点地区组织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学习
《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免费发放食品相关产品宣传小册。为消费者解读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知识,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重要关系。
(二)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主题日活动。各分支机构结合实际在当日集中举办“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食品安全口岸行”、“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活动,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
2.在检验检疫部门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条幅。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
3.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组织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各项进出口食品配套法规规章,开展标签检验专题培训,参加省食安办组织的有奖竞答活动。
4.发放宣传资料。在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分会场向公众发放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小折页等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的福州、平潭片区开展自贸区内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宣传,集中向自贸区内跨境电商、平潭对台小贸市场商户等企业分发宣传材料。
(三)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6月14日联合1-2个社区,宣传和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社会正确看待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氛围。
2.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在1-2个国境口岸单位开展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引导和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口岸监督,营造口岸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举办出口食品企业同标同质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微信、新闻媒体等宣传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信息服务平台、厦门口岸示范企业及同标同质工作情况。
4.组织广场活动。各分支机构将同步参加地方食安办组织的现场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有关宣传手册,摆放食品安全常识展板,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厦漳两地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省食安办在网站上和微信平台上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
(四)省经信委(6月15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培训班,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
2.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积极组织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参加工信部召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果现场展示会。
(五)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6月16日)
1.开展“丰富旅行食品 强化安全监管”主题日活动。在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南站发放科普资料,宣传“源头治理、风险控制、过程监管”的食品监管模式和工业化生产的铁路食品经营模式,普及健康和安全防控常识。在K478次、D6213次列车上,通过发放宣传品,传播食品安全常识。
2.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织监督科室对管辖范围内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六)省公安厅(6月17日)
1.打击成果展。通过布置展板、板报宣传等形式,充分展示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领域犯罪的阶段成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2.知识普及展。通过发放宣传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介绍病死猪肉、注水牛肉、毒腐竹、假酒假饮料等假劣食品的鉴别方法,提高群众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省工商局(6月19日)
1.开展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活动。省消委会组织消费者代表共同走访相关食品企业,体验安全消费,促进食品企业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健康消费。
2.集中宣传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围绕工商职能,进一步宣传解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宣传工商、消费者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科学引导食品消费,积极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八)省农业厅(6月20日)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制作各类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挂图、宣传册等传播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开展
《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专栏宣传活动。利用福建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宣传省农业厅及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信息,宣传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教育宣传。
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下基地”活动。派出相关专家分赴各地,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对生产主体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组织全省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
4.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公益宣传活动。在第十四届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展示,帮助群众深入了解追溯体系的功能与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5.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组织专家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等内容专题辅导讲座,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基层监管队伍能力。
(九)省海洋渔业厅(6月20日)
1.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进渔村”活动。以水产养殖大县为重点,组织行政执法、水技推广工作者深入生产一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养殖培训班、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座谈会等形式,向养殖户传授健康养殖技术、规范渔药使用方法,通报我省近期水产养殖监督抽检及执法查处情况,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上线新闻发布会。在2016年第十一届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期间,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宣传推广全新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建设。
3.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专题宣传培训活动。鼓励可追溯试点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可追溯水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对拟纳入2016年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所在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组织可追溯体系专题讲座和前期培训,推进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4.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快速检测培训,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各设区市、县(区)检测单位检测人员进行快检理论和操作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检测水平。
5.印发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就相关法律法规、水产养殖技术、准用渔药、水产品安全食用等内容,印制宣传挂图、宣传单和宣传册,向水产养殖户、水产品销售商和广大消费者发放,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6.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利用海洋云、微信平台等新兴传媒宣传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协助省食安办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将有奖竞答活动链接至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
(十)省卫计委(6月21日)
1.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对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相关知识进行解读、交流、培训。
2.结合省卫计委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见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开展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情况的网上调查。
(十一)福建保监局(6月22日)
1.组织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利用协会微信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重点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2.由福建保险网在宣传周期间集中宣传保险公司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进展情况。
3.组织辖区内产险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是充分利用公司已开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活动相关信息;二是利用公司营业网点LED显示屏开展滚动宣传。
4.鼓励辖区内产险公司印制发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海报,并在各级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公司可以印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知识手册并发放。
(十二)省粮食局(6月23日)
1.制作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网页,结合粮食科技周宣传和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活动,在福建省粮食局政府网站上和展馆内开展以“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粮油产品。
2.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粮食部门的职能特点,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和公众普及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粮食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3.结合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组织“放心粮油”企业展示粮油产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粮食科技项目成果推介和现代粮油设备技术展示,演示仪器操作和鉴别方法,邀请公众动手体验和互动交流。
(十三)省教育厅(6月24日)
1.积极组织学校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健康知识网络大赛”,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卫生健康知识。
2.组织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年度巡查,开展新
《食品安全法》的专题培训,研究制定学校贯彻实施新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措施要求。
3.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教育厅网站宣传各地市抓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四)省科协(6月25日)
1.举办食品安全科普讲座。依托福建省科技馆主办的“海西科普大讲坛”,邀请食品安全或饮食健康方面的专家,举办1-2场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讲座。
2.利用“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在“福建科普”微信公众号设置食品安全专题,每周推送食品安全专题图文内容,包括“主题图文”、“图说食品”、“食品安全辟谣”、“食品安全热点新闻”等内容。
3.举办“福建科普”微信平台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开发微信端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竞答奖品,吸引公众参与竞答,通过竞答环节导入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等内容,让公众在竞答过程中获得食品安全的信息。
(十五)省妇联(6月26日)
1.利用“闽姐姐”微博、微信和福建妇女网、福建妇联新闻网、福建女性三个网站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配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宣传。
(十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27日)
1.举办“2016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6月16日上午在福州举办“2016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特邀食品安全领域知名专家主讲,参加论坛的有师生、新闻媒体、企业家、消费者代表。食品安全峰会主要是交流、对话、商讨如何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长效机制,减少食品安全的系统性风险;如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如何引导整个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
2.举办“2016福建省食品发展大会”。于2016年6月26-27日举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新华网福建频道承办。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以“‘互联网+’拓展福建食品发展空间”为主题,聚焦福建省食品发展,探寻福建省食品发展新方向,共同探讨“互联网+”时代福建食品新发展。
3.举办“食品传言大求真”讲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馆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于6月13-27日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传言大求真”系列讲座。开设三大主题:小标签,大科学(食品专家教你根据标签识产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通过专家对食品领域的传言进行解疑释惑,有效普及食品科学知识,增强群众识假辨劣、科学消费的能力。
4.编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编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等宣传读物20万册,12折页,全彩印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免费发放,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5.开展“科普惠老”进社区宣教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活动主题:安全进千个社区,健康送万户家庭。2016年6月13日-2017年4月14日(10个月),在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选择30个点,全省设区市各选2-3个点,面向60岁以上老年群体及其家庭成员为重点普及对象,通过举办讲座、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科普资料等,开展以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基本知识、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教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真伪食品鉴别能力。
6.开展“第二届福建食品安全校园行”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活动将深入全省10所高校开展科普讲座、普法宣传,通过专家讲座、发放教材、现场咨询、动画视频、图片展示、教育培训、维权法制讲座、分享交流、互动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师生、家长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7.举办“福建首届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福建最具影响力的地方都市类报纸、电视、网络、部分中央驻福建媒体记者、编辑和各设区市食药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中国食品安全现状、
《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谣言解析、转基因食品科普、移动互联网特点和发展、新媒体舆论引导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推动福建食品安全新闻舆论工作改进、创新,切实有效做好食品安全新闻宣传的引导力和公信力。
8.发布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管理处负责组织主流媒体,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负责发布我省最新的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抽验监测工作。
9.开设“食药打假在行动”专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福建教育电视台共同策划,在福建教育电视台黄金时段开播“食品药品打假在行动”专栏,从6月中旬开播,每月2-3期,全年30期。同时,结合开展“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态势。
10.设置“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
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文化传播公司承办,继续在全省主要中心城市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联播网”常年播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药品质量公告、食品药品安全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等内容,宣传内容适时更替。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影响面,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