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建立“上海市罕见病诊治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2-26

发文字号

沪卫计妇幼[2018]01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2-26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建立“上海市罕见病诊治中心”的通知

沪卫计妇幼[2018]013号

2018年2月26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妇幼保健中心,有关机构:

  近年来,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罕见病的防治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工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使罕见病的诊治、研究和保障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促进罕见病的诊断和防治工作,亟需建立“上海市罕见病诊治中心”。

  我委根据上海市罕见病防治基金会和上海市医学会罕见病专科分会推荐、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遵循研究开展较早、病例积累较多、临床经验较丰富、社会影响大、学术地位高等原则,经综合评审确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为“上海市罕见病诊治中心”、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为“上海市儿童罕见病诊治中心”。

  希望“市罕见病诊治中心”贯彻落实建设“健康中国”“健康上海”的战略部署,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并集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为一体的罕见病诊治中心,造福于更多的罕见病患者。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