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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待命名“江苏省卫生县城”“江苏省卫生镇(乡、街道)”“江苏省卫生村”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2-04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2-04

颁发部门

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对2017年待命名“江苏省卫生县城”“江苏省卫生镇(乡、街道)”“江苏省卫生村”进行公示的公告

2017年12月4日

  根据《江苏省卫生县城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卫生镇(乡)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卫生村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爱卫办于2017年10月-11月组织专家对各市申报的江苏省卫生县城、江苏省卫生镇(乡、街道)进行了考核评估,组织各市爱卫办对2017年新申报江苏省卫生村进行交叉考核。结果显示,灌云县、灌南县2个县城和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等71个镇(乡、街道)、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大桥社区等871个村(社区)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努力提高卫生防病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意识,整体水平达到了《江苏省卫生县城标准》《江苏省卫生镇(乡)标准》和《江苏省卫生村标准》的要求。

  为了保证创建江苏省卫生县城、江苏省卫生镇(乡、街道)、江苏省卫生村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爱卫办决定对2017年待命名的江苏省卫生县城、江苏省卫生镇(乡、街道)、江苏省卫生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7年12月12日前,通过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江苏省爱卫办。
  邮编:2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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