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2-31

发文字号

闽卫中医函[2014]59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2-31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卫中医函[2014]593号

2014年12月31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中[2013]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审核申请、临床考核、农民评议、社会公示等工作程序确定考试对象,并由我委委托省人民医院组织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现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准予其注册执业。注册的一技之长中医人员名单,县(市、区)卫生局要在2015年3月10日前报送当地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和基层卫生处备案。

  二、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对注册后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本项工作结束后2个月内对本地区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应包括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执业情况),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

  三、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加强监管。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