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渝卫办科教发[2014]103号
2014年7月22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三军医大各附属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向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网上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9月15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
在实行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按本文件的相关要求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项目,报送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见附件5)。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申报新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字。
申报工作截止后,只报送打印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视为无效申报;进行了网上申报,但在申报工作截止后的1周内,仍未收到打印的申报材料,同样视为无效申报。
二、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仍分别按学科和属地管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在市卫生计生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各区县(自治县)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由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汇总上报市卫生计生委。
有关学术团体可按学科向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但需先由市卫生计生委对项目进行审定、盖章后,再统一报送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每个项目只能向一处申报。
三、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内容符合卫生计生人才培养的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科。为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2015年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有关学术团体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2)、《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附件3)进行填写,并用A4纸电脑打印,不得手工填写。并将申报的打印材料,寄至重庆市医学会。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联系人:韩亮,邮政编码:400020,联系电话:63606589,传真电话:63606589。
各有关单位新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备案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五、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审核批准的新项目和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5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教育项目于2014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5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经核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于2015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六、2015年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每项为100元,备案项目(包括拟继续举办的备案项目和基地备案项目)每项40元,请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及评审费一并于2014年8月30日前交重庆市医学会。
七、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项目评审部(地址: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2号,邮编:100710,联系及传真电话: 010-85158400,010-85158407,联系人:冯秋阳、董允娣)。
本文件及附件可登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http://fbyae318f26234f24f3689579b75b5de67b2hqcwqfu00q5q96bbn.fizh.ncu.cwkeji.cn:8080)和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fbya71779e976c334d0eace98190ed0733d8hqcwqfu00q5q96bbn.fizh.ncu.cwkeji.cn:8080��下载。
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蔚然 龙婷 联系电话:67706553、67606501
附件:(略)
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