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2004]69号
2004年9月8日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及我省有关规定,现将2004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医师执业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
1、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2、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负责实施美容眼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眼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4、负责实施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5、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项目的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省医疗美容医师培训基地或者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考核合格;
(四)2001年1月1日以后发表在有公开期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的医疗美容专业论文至少1篇(文献综述和个案报导不算;与他人合作署名的,应为第一作者);
(五)经本人所在单位或所属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申报材料
(一)《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一);
(二)《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市卫生局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印章);
(三)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经历证明;
(四)省医疗美容医师培训基地或者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考核合格证明或证书的复印件;
(五)医疗美容专业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的封面);
(六)本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七)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必须按照本人的医师资格类别和医师执业范围所确定的专业,选定一个医疗美容专业进行申报,并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进行业务工作情况考核,并在《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上签署考核意见。
(三)个体行医人员、民营医疗机构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所属人员,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业务工作情况考核,并在《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上签署考核意见。
(四)对考核合格人员,单位应将本通知规定提交的材料,逐级上报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宁外厅直单位和部、省属医疗机构报送材料先由所在地的市卫生局审核。卫生行政部门对所提交的材料审核后,并在《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对审核合格的,由市卫生局将申请表及对申请对象的考核材料(材料袋封面见附件二)统一于9月3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在宁厅直单位和部属单位直接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四、考核方式和时间
主诊医师资格考核采取专业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定于2004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考试内容:医疗美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相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考试形式:笔试,闭卷。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问答题。分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眼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五个专业。申请人按专业参加考试。
六、考试范围
以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医疗美容项目》(试行)为专业考试范围(其中,眉部和眼部美容外科列入美容眼科专业考试范围;口唇部、颌面部美容外科及面部除皱术列入美容牙科专业考试范围;医疗美容心理诊断及辅导和美容医疗应用技术为各专业统考内容)。考试参考书目附后(附件三):
七、其它事项
申报材料上报后,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方可参加专业考试(已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考)。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地点在考试前另行通知。
附件一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申 请 人 姓 名:
医 师 资 格 类别:
医 师 执 业 范围:
申 报 专 业: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医 疗 机 构 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卫生厅监制
江苏省卫生厅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填写不下可附页。
3、封面、表1由申请人填写,表2由有关部门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报专业应以本人的医师资格类别和医师执业范围所确定的专业为依据,在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眼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当中选定一个专业填写。
6、医师资格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7、医师资格类别请选填临床、口腔、中医。
8、执业范围请按《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执业范围填写。
9、学历应填写与医师资格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10、表格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表1: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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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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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二寸 免冠正面 半身照片 (单位盖章)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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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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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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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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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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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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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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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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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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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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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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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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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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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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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作经历 |
时 间 |
单 位 |
技术职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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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情况 |
时 间 |
专业培训机构或进修单位 |
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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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科研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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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工作单位考核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省卫生厅考核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表2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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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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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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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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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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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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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 料 目 录 |
份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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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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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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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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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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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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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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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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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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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核材料档案袋
市(县): 申报专业: NO: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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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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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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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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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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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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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 料 目 录 |
份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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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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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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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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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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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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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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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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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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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监制
附件三
考试参考书目
(一)专业参考书目
1、美容外科:《整形外科学》(美容外科部分) 王 炜主编 浙江科技出版社出版
《女性美容整形外科学》 戚可名主编 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
2、美容牙科:《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科学》、《口腔正畸科学》 高等医学院校统编教材第四版
3、美容眼科:《眼科学》 严 密主编 高等医学院校统编教材第四版
《眼部美容外科手术学》 丁 芷主编 北京出版社出版
4、美容皮肤科:《皮肤性病学》(皮肤美容部分) 毕志刚主编 科学出版社出版
5、美容中医科:《中医美容学》 赵永耀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中医美容学》 高学敏 党 毅主编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中医美容学》 王菲莉 佘 靖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二)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4、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