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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同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人血浆进行临床应用研究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8-03-07

发文字号

苏卫办医[2008]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3-07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同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人血浆进行临床应用研究的批复

苏卫办医[2008]5号

2008年3月7日

省疾控中心:

  你中心《关于制备人抗大流行流感病毒(H5N1)高效价血浆请示》(苏疾控[2008]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利用高邮市参与大流行流感裂解疫苗Ⅰ期临床试验部分人员的血浆,进行有关流感应急救治临床应用研究。采集血浆工作由扬州市中心血站配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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