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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云浮市2018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02

发文字号

云卫函[2018]20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云浮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7-02

颁发部门

广东省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正文内容

关于公布云浮市2018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云卫函[2018]208号

2018年7月2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市继教委员会批准,现将2018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继教项目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继教项目的开展,是我市加强医疗技术知识学习,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公布的市级继教项目,均是由经验丰富、中级职称以上医师进行授课。各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一定要主动联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单位,积极参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习。

  二、项目主办单位要保证办班质量,严格按项目公布的内容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的编号、名称、内容、学时、学分。归口单位要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如有违反,取消该项目的举办资格,并全市通报批评。

  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授予Ⅱ类学分。项目主办单位于项目举办后,要及时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1)、教材、授课照片、总结、试题(考核方式非纸质试卷考核的可不报)、日程表、签到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上述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上报市继医教委办备案),以便查考。

  四、市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仅限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学习并领取相应Ⅱ类学分,市、县两级医务人员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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