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爱卫办[2008]4号
2008年1月15日
各市爱卫办:
现将《2008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8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暨纪念爱国卫生工作55周年现场会会议和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把爱国卫生运动重点进一步放到农村”,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卫生防病为目的,以“村容整洁,乡风文明”为突破口,以创建卫生城市(镇、村)为平台,以农村改厕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为基础,城乡联动,以城镇促农村,积极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增强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加强良好卫生习惯养成,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开创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农村改厕改水步伐,大力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卫生条件
1、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积极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要因地制宜推进改水改厕”的要求,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村新五件实事关于农村改厕的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农村改厕,改善农村卫生环境。
农村改厕要与环境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农村防病工作相结合,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财政引导,多元投入”的原则,因地制宜,整体推进。2008年全省农村计划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02.05万座,其中卫生改厕83万座,农村“一池三改”沼气改厕10万座,新(翻)建房配套改厕9.05万座,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7.7%。
根据省政府要求和各地申报,各市08年的卫生改厕任务为:南京4万座,无锡2.1万座,徐州18万座,常州5万座,苏州1.1万座,南通9.9万座, 连云港3万座,淮安11.4万座,盐城10万座,扬州5万座,镇江4万座,泰州6万座,宿迁3.5万座。各地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改厕质量年活动。要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加强质量管理,重视改厕防病意义教育宣传,强化监督验收考核,认真落实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农村改厕质量优数量实。
要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粪水后处理技术和集中式处理技术。
2、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卫生监测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同时,按照全国爱卫会的要求,组织实施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完成全国爱卫会农村改水监测项目。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扩大监测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网络,力争完成52个县(市、区)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任务。
制定下发《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卫生监测管理办法》,规范我省农村饮水监测工作。
编制2007年度《全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卫生监测年度报告》,为全省农村改水和水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技术培训,开展交流、技术指导和督查,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质量和效果。
积极试行水质监测补助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没有开展农村水质监测工作和未按要求完成并上报当地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报告的县(市、区),下年度将不安排省级农村水质监测补助经费。
二、坚持不懈地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不断提高全省居民健康素质
要大力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着力培养城乡居民良好卫生意识、卫生习惯和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1、认真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制定完善《江苏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好年度省级抽查督导评估,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对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的中期督导评估,力争在国家中期督导评估中取得优良成绩。
2、进一步深化“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农村健康教育为重点,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改变不良卫生习惯,培养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居民行为方式的整体改善。按照“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和省“行动”示范县(市、区)建设的有关要求,力争到2008年底再建成1-2个省级示范县(市、区)。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行动”工作中期督导评估活动。重视并积极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一步做好并逐步扩大农民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试点,要结合农民工特点,有针对性地有成效地开展教育。
3、继续开展“健康江苏社区行、乡村行”活动。根据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特点和社区群众的健康需求,按照中央文明办、卫生部关于开展“相约社区健康行”活动的部署,和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卫生厅、团省委“关于开展‘共沐七彩阳光,和谐从心开始’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继续推进并深化“健康江苏社区行、乡村行”活动,组织健康教育专家深入社区和单位,进行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的巡讲。
4、积极开展健康干预。各地在年内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按照卫生部要求,加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力度,认真制方案,全面高质量完成2008年“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在“世界无烟日”期间,组织开展好戒烟竞赛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应开展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100%戒烟”活动。
5、继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宣传教育实效,认真组织好各类活动。配合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好2008年国际环境卫生年相关活动的报道,宣传动员社会与民众积极参与。
三、积极开展卫生城镇村创建,切实改善城乡卫生环境面貌
1、稳步推进创建卫生城、镇、村工作。下发修订省级卫生县城、镇、村标准和管理办法,以卫生创建为平台,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各地深入开展卫生城、镇、村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卫生环境质量。要按照中央“清洁家园”和胡锦涛总书记“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变有些农村‘脏、乱、差’严重的这种状况”的要求,各级爱卫办,都要深入实际,面向基层,加大创卫指导帮助力度,严格标准,注重质量,大力推动卫生县城、镇、村的创建。要结合农村卫生、新型合作医疗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乡村道路、给排水、垃圾收集储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条件。要加强农民工生活环境卫生质量管理,创卫中要把农民工居住和工作比较集中的地方作为卫生环境整治和检查的重点。力争到2008年底全省新建成国家卫生城市1-2个,国家级卫生镇4-5个,省级卫生镇4-5个。
2、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广苏州、张家港市建设健康城市试点的做法和经验,制定江苏省健康城市试点办法与方案;组织专家对现有省级试点城市进行督导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重新确认全省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3、进一步加大卫生城、镇、村的日常监管力度。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卫生城、镇、村的长效管理机制,注重城乡卫生环境的综合治理和“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建立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卫生城、镇、村督查和管理机制。力争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爱国卫生工作重点及卫生城镇村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导,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管理。
组织开展国家和江苏省卫生城市年度复查工作,各建成市于10月底前完成自查并上报年度自查报告,各省辖市于10月底前上报对辖区内建成市的年度检查报告,省爱卫办对各建成市组织进行年度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三年复审的依据之一。
组织开展国家和江苏省卫生镇、村年度复查工作,省爱卫办对2002年底前命名的江苏省卫生镇进行复审。做好国家对2004年命名的国家卫生镇的抽查暗访复核准备。
凡是管理不善,经检查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将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卫生城、镇、村称号。
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和除四害活动,不断提高除害防病水平
1、认真组织好“爱国卫生月”活动。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2、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坚持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经常性与突击性、治标与治本、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各地大力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的除四害活动和室内外环境清理工作,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消灭“四害”孳生地。要加大科学除四害的研究和技术应用,突出除害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开展达标活动,对除四害单项达标满五年的城市,组织复查,重新确认。组织并加强奥运会期间的省内主要旅游城市的爱国卫生工作,特别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检查指导。
3、加强单位卫生管理。强化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爱国卫生组织,努力促进单位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单位职工生活环境和健康素质。
五、加强法制与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1、加强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江苏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各地要配合做好《江苏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
2、加强专业培训。积极开展对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举办各类经验交流会和培训班,不断提高其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
3、加强学习交流。组织爱卫办工作人员参与国际国内交流及参观学习活动,学习先进经验,更新理念,开阔工作思路,开创工作新局面。
4、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进行全省爱国卫生机构调查摸底,重点调查爱卫会办事机构、人员、经费、能力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逐步健全基层爱卫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