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食品检验机构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基本标准达标情况的评价工作。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认真对照《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30号)中的具体要求,对本区域内省、市、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进行评估。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评价报告、自评表和调查表(见附件1、2、3)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联系人:食品安全监管司监测评价处 李 波
电 话:010—88330730
传 真:010—88370947
电子邮箱:sfdafood@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评价报告框架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达标自评表
3.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基本情况和人员构成调查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评价报告框架
摘要(简要描述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基本情况、能力建设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全省(区、市)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2012年2月29日前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分布和数量、获取食品检验资质情况、从事餐饮食品专业检测人员数量和构成等基本情况,近3年开展食品检验情况等。
二、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见附件2),评估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技术装备达标情况、日常检验工作与技术装备匹配情况等,未达标的原因及其对监管工作的影响。
三、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重点描述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是否需要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