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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12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函〔2020〕94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内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医政司关于推荐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20〕1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开展我省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遴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

  (一)中医治疗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优势病种是指相对目前单纯西医治疗而言具有优势的病种,包括治疗和预防疾病、改善临床症状、减轻痛苦、提高生活质量、中西协同增效减毒、使用方便等。

  (二)适宜技术。针对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康复和预防保健等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有相应的中医药理论体系支撑,基层卫生人员通过学习较易掌握的中医药技术。技术项目配套设施、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三)中药品种。指已经批准上市的中成药,不包括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制剂;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临床定位、功能主治、适应症、适用人群、用法用量、疗程、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应准确清晰。

  二、推荐要求

  (一)各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工作。其中:推荐优势病种不超过2种、适宜技术不超过2项;中药品种由各市通知辖区内企业申报,每家企业推荐不超过1种。各推荐单位须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推荐表(见附件),并于10月19日前将推荐表汇总盖章后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局。我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的病种、适宜技术和中药品种进行论证、遴选,对入选的病种、适宜技术和中药品种按照优先顺序填报推荐表后,函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聘请专家成立评议专家组,对各省推荐的病种、适宜技术和中药品种进行评议,形成名单后向社会推介。

  联系人及电话:

  省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 李磊 0311-66165517

  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 吕钊 0311-66165531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省卫健委520室

  邮箱:keyanjianding@163.com

  附件:推荐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列表:1.中医治疗优势病种申报模板.docx

                 2.中医适宜技术申报模板.docx

                 3. 临床优势中成药品种申报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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