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14

发文字号

浙考发[2014]4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7-14

颁发部门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浙考发[2014]43号

2014年7月14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原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6]45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2日进行。考试设置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初级:上午9:00-11:00 药事管理法规和综合知识(药学、中药学)
  下午 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中级:上午 9:00-11: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下午 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3:45-5:15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交费,考后对全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于7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联系电话:0571-8839676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表”(全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还可以上网打印)及附件1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全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按属地原则按时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药监局指定的地点(附件2)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证书发放。对全部科目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核发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考后审查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核发相关证书。

  六、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8月23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务必于9月2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10月30日前派专人专车将试卷运送各市。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11月3日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教材征订。教材征订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1-88903261、81061204。

  八、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相应的考试指挥班子,并于10月24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九、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14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审查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要求

  在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2014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军官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或药学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学历(位)证(后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前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3.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在该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所附资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

  考生应承诺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报考条件,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冒用他人信息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如以不正当手段报名参加考试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各市考后场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区   现场审核单位   地址   电话
  杭州及省部属   杭州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二楼   0571-85067016   0571-85068557
  宁波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服务窗口   0574-87160380
  温州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三楼办事大厅   0577-89660908
  绍兴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环城东路1901号   0575-88615220
  湖州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青铜路218号   0572-2132921
  嘉兴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药监局窗口,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0573-83687868
  金华   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原金华市工商局大楼)   0579-82181655
  衢州   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柯城区荷四路339号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07室   0570-8878918
  台州   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788号215室   0576-88552710
  丽水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丽水市灯塔街63号   0578-2292803
  舟山   舟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七楼小会议室   0580-2299718
  义乌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食药监管局)   宾王路378号行政7号楼A座1611室   0579-85214300
         


  附件3:2014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7月14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7月22日至31日   网络报名、交费
  8月23日前   省下发各市考生报名信息
  9月20日前   各市上报试卷订单
  10月24日前   各市上报考试指挥班子人员名单
  10月30日前   省人考办将试卷送到各市
  10月30日至11月1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11月2日   考试
  11月3日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人考办
  有关部门核定合格分数线后   公布考试成绩、对全科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