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科技标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食药监技发[2018]62号
2018年4月13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科技标准及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科技标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科技标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部署,全面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着力推动科技创新,着力完善标准体系,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一、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贯彻落实原国家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强和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以优化科技创新布局、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营造科研创新氛围、加强组织保障等工作为重点,突出科技创新对提升监管水平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把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作为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营造科研创新氛围,建立公益性科技成果转化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引导拥有科技成果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创新创业。建立健全内部科技管理体系,确保有制度、有岗位、有人员,夯实科技创新主体职能基础。建立与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在科研立项、科技奖励、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技术支撑机构建立健全人事聘用、绩效考评、收入分配、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教育培训等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热情。
加强科技和科普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科技创新典型事迹、重大政策精神的宣传和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食品药品科学素养,在全社会塑造科学理性精神,形成人人关注创新、参与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文化氛围。鼓励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设科普宣传基地,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生态。
省局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围绕本省食品药品产业特色和新兴门类,适时优先考虑建设一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创新基地。
二、提高标准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标准宣贯培训力度。建立问题反馈机制,根据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立项建议,对总局发布的补充检验方法及时组织研究实施并加大问题反馈力度,加强对辖区内技术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建立鼓励和奖励机制。
省局按照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检使用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食品快检产品技术评价工作,严格快检操作。各地应积极参与省局组织的食品药品标准技能竞赛,助力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三、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一)继续推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推进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和《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加强检验检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检验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电子化,做好检验结果的综合利用。
(二)加强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各地要继续加强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等贯彻实施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质量责任,推进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常态化,及时收集整理并向上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对承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检验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的检查和考核,强化数据管理,完善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检验数据真实、准确、可溯源,督促其不断提高检验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委托检验机构承担检验任务时,要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更好地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管理。
(三)提高检验能力水平。把能力验证作为加强检验机构质量管理和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的重要手段,鼓励属地检验机构积极参加由总局、质监部门等组织的能力验证,并督促未获得满意结果的机构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整改和验证措施;鼓励组织开展本地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
省局有序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按照总局工作部署,做好辖区内重点实验室申报的组织和初步核查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组织在职在岗的检验技术人员,开展检验理论知识和实验室操作技能竞赛,切实提高检验检测业务水平。
全面启动智慧监管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贵州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式,注重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的工作任务要求,按照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启动食品药品智慧监管体系建设。
(一)明确智慧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目标。以基层一线执法需求和实际为导向,着力推进监管模式革新与监管智能化运用,积极探索食品药品信息化创新发展、促进社会共治的新思路、新应用和新模式。总结推广“食品安全云”建设取得的成果和实效,分析调研“食品安全云”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晰划分政府平台和市场平台的职责和功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数据战略,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平台与市场平台数据互通共享机制,依法支持食品药品领域大数据科技产业发展壮大,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大数据多元化采集、主题化汇聚、知识化分析、智慧化利用的工作目标。
(二)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信息化基础项目建设。省局全面启动贵州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一期)、贵州省药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化系统、贵州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系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稽查执法信息化系统、企业信用系统等项目建设实施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覆盖省市县三级,各地要切实做好上述信息化系统的推广使用,并将相关工作列入省、市、县三级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各地要通过组织系统操作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增强各级监管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的同志对信息化系统的认同感和接受度;征集各级监管人员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以及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报送省局,进一步配合完善项目建设,以便系统更好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系统应用推广到位,以此推动监管业务手工作业向数字化、网络化和移动智能化全面转型,逐步实现审批许可、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样监测、投诉举报、稽查执法、统计汇总等核心业务全覆盖。
(三)着力打通横纵向数据孤岛,科学规划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规划建设覆盖“三品一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检验检测、稽查执法、监测评价等业务的基础数据库,基于“云上贵州”完善统一数据交换共享,与国家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打通数据孤岛,推动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业务信息化联动;在确保数据安全、合法公平与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逐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开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透明度,促进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监管新模式,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大数据多元化采集、主题化汇聚、知识化分析、智慧化利用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