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山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5-13

发文字号

鲁卫医字[2011]6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5-13

颁发部门

山东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山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卫医字[2011]65号

2011年5月13日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1]62号)转发给你们。请拟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医院按照要求抓紧准备材料,并于5月30日前向我厅医政处提交试点申请。申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医院级别、规模、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等基本情况;

  二、医院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否达到卫生部《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要求;

  三、医院是否成立心脏死亡捐献移植试点工作委员会及相关工作制度;

  四、医院开展心脏死亡捐献移植试点工作方案或计划等。

  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孟凡松,谭成森
  联系电话:0531-67876209,67876150
  传真:0531-67876263
  通信地址:济南市燕东新路9号
  邮编:250014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