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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促进北京市研究型病房优质高效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1-14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正文内容

一、制定背景

       2019年10月,我市印发了《北京市关于加强研究型病房建设的意见》,2020年4月正式启动首批10家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市研究型病房在提升临床研究能力、加速医药产品创新、服务本市医药健康企业、应对重大公共卫生挑战、加强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求,推动医院由以看病为主的医疗中心加速向以医疗、教学、科研并重的医学中心转变,构建医院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研究型病房的引企功能,为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实现高水平临床研究自立自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促进北京市研究型病房优质高效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医研企科研人才互聘机制。

       成立市级层面医研企深化合作领导小组。支持北京市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通过聘任、交叉挂职等多种人才交流方式加强与在京高校院所在管理、科研等方面合作。以天琪国际转化医学研究院为试点,深化天坛医院薪酬分配等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科研及管理团队激励机制,形成更为有效的知识产权共享及利益分配机制,实质推动医院、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研究创新上的深度协同。

       (二)加快实现运行效率与国际接轨。

       北京市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对标国际一流机构,优化注册临床试验项目的院内审核审批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全方位与国际接轨。对符合条件的注册临床试验项目,实现项目立项前置审查及伦理互认,进一步优化院内流程。

       (三)尽快补足研究型病房的资源短板。

       立足北京优势学科和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专业布局,择优示范建设第二批和第三批市级研究型病房。统筹资金支持市级研究型病房研究队列建设。

       (四)率先适用“两区”建设的试点政策。

       支持北京市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享受“两区”建设关于创新药械及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成果转化及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改革措施。设立北京市临床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制定研究型病房临床研究科技经费试点管理办法。

       (五)充分激发研究型病房的引企活力。

       建立全过程跟踪服务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建立并定期调整市级研究型病房动态清单,优先安排清单项目进行立项支持;对研究型病房承接的临床试验项目中技术先进、成药性好、能够落地北京的创新药,择优给予支持。加快推动市级研究型病房“1+N+X”(即药械临床试验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创新项目和成果)的示范建设取得实效。

       (六)加强专业化研究队伍的教育培训。

       建立北京市临床研究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建设研究型医生和护士及科研辅助人才队伍。在学校教育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中增加临床研究相关学习内容。

       (七)全面提升临床研究的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建立全市性临床研究资源统筹协调服务机制。在消化、感染性疾病及肿瘤等专病开展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协议模板、伦理审查互认等工作试点,建立专病临床研究数据元地方标准及临床科研一体化电子病历规范。

       (八)建立精准高效的临床研究费用监管措施。

       进一步明确临床研究中申办方、研究型病房、受试者等各方的责权利,细化研究经费、医保、商保等费用的分担方式和内容,完成临床研究经费支付方式指引起草工作并在研究型病房试行。

       (九)加强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

       市卫生健康委通过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满意度调查及年度绩效评估等方式对研究型病房建设进行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

       (十)建立支持科技创新的多元筹资机制。

       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为主、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临床研究筹资与管理运营体系。建立多元筹资渠道支持科技创新工作。

       (十一)定期举办临床研究国际峰会。

       定期举办临床研究国际峰会,共同探讨发布前沿性临床试验结果,交流最新临床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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