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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务人员急救知识技能专项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0-09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0-09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务人员急救知识技能专项考核的通知

2012年10月9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市级各医院:

  为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充分调动全市医务工作者立足本职、刻苦钻研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全市医务人员急救能力水平,进一步检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救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急救医疗服务需求,根据2012年医政工作计划和安排,决定开展全市医务人员急救知识技能专项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考核由市卫生局主办,市卫生服务中心承办。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
  在2012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急救技能操作两部分,两项考试成绩总和为最后成绩。
  理论考试题80%选自《第四届全国急救中心急救技能大赛医疗急救理论知识(含心电图)复习资料》、20%选自《院前急救培训手册》。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急救技能操作包括成人基础生命技能、成人(经口)气管插管、止血包扎、颈椎损伤固定与搬运四项,前三项为单人操作,由队员抽签分别进行,颈椎损伤固定与搬运由团队操作。急救技能操作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考核对象和形式
  我局将抽调全市三甲医院部分专家分组、分片区进行抽查,随机抽各医疗机构5名医生现场进行急救理论考试和急救技能操作。
  抽查对象为各医疗机构45岁以下(含45岁)副高、主治及住院医师,请各区县将本辖区二级以上医院符合抽查条件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10月17日前报市卫生局备案,市级医院、三级医院10月17日前直接报市卫生局备案,以备抽查。

  五、考核结果应用
  本次考核将分组设奖,结果适时通报、表彰。

  联系人:李小兵,电话:67794884,传真:67706026,E-mail:67706026@163.com

  附件:急救技能操作项目评分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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