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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全省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5-03-13

发文字号

琼卫监督[2015]1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海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3-13

颁发部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全省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琼卫监督[2015]10号

2015年3月13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总队:

  2014年,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2014年海南省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卫生监督信息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共报告有效被监督单位14894家,报告建设项目834个,报告经常性卫生监督26143户次,报告卫生监督监测信息10716条,报告查处案件671宗,在海南卫生监督信息网发布监督信息337条。结合2015年国家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
  (一)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2012版)》,我省共有24家卫生监督机构。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家(海口、三亚);全省目前有卫生监督员218人,平均每万人卫生监督员0.24名(全国平均每万人卫生监督员0.44名)。218名卫生监督员中,省级13人,地市级63人,县区级142人。从年龄看,18-29岁的9人,30-39岁的53人,40-49岁的97人、50-60岁的59人(见附件1)。
  (二)被监督单位信息上报情况
  全省报告的有效被监督单位14894家。其中,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6550家,医疗服务被监督单位4802 家,生活饮用水被监督单位1410家,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15家,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193家,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1825家,采供血卫生被监督单位10家,传染病防治被监督单位(消毒产品和餐饮具消毒单位)89家。全省卫生许可新发1161份、变更166份、延续698份、复核256份、注销50份(不含医疗机构)(见附件2)。
  (三)建设项目上报情况
  全省共上报建设项目834个。其中,公共场所卫生建设项目509个,生活饮用水卫生325个。投资规模4721814万元。其中:新建813个,改建12个,扩建5个(见附件3)。
  (四)经常性卫生监督上报情况
  全省共报告经常性卫生监督26143户次,监督覆盖率84.13%,全国平均覆盖率89.45%。各市县监督覆盖率较高的为省卫生监督总队和海口、三亚、琼海、儋州、文昌、万宁、澄迈、白沙等市县,覆盖率超过了90%。覆盖率较低的为龙华区覆盖率22.43%、昌江县覆盖率57.34%、屯昌县覆盖率61.52%、定安县覆盖率67.53%、洋浦覆盖率69.35%。
  各专业覆盖率分别为:公共场所81.99%(全国平均89.96%)、医疗卫生86.87%(全国平均87.61%)、传染病防治监督占91.75%(全国平均87.03%)、学校卫生79.05%(全国平均91.28%)、生活饮用水90.54%(全国平均92.62%)、放射卫生占92.68%(全国平均91.62%)、采供血卫生占100%(全国平均82.37%),具体见附件4。
  (五)监督监测上报情况
  全省共报告卫生监督监测信息10716条。其中,产品类样品3852件,非产品(用品)类样品6864项。产品类样品合格率为96.88%,非产品(用品)类样品合格率为90.84%。公共场所共监督监测产品类样品2886件,合格率98.65%;监测非用品类样品5107项,合格率89.6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产品类样品344件,合格率84.59%;消毒产品监督监测产品类样品39件,合格率100%;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监测产品类样品226件,合格率97.79%;学校卫生监督监测非产品类样品1757项,合格率94.37%;医疗卫生(主要是院感)监督监测产品类样品357件,合格率93.56%。
  三亚、琼海、文昌、定安、白沙、乐东、琼中、海口市琼山区等市县(区)均开展并上报了产品类和非产品类样品监测信息,五指山、儋州、万宁、屯昌、澄迈、昌江、龙华、美兰、洋浦等市县(区)尚未开展上报卫生监督监测信息。总体上开展及报告情况较2013年有较大的提高(见附件5)。
  (六)案件查处信息上报情况
  全省共查处案件671宗,结案595宗,罚款人民币191.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96万元,吊销许可证3家,移送司法机关11宗。其中,医疗卫生查处440宗(含无证行医查处293宗),罚款人民币163.02万元;公共场所卫生查处123宗,罚款人民币13.92万元;传染病防治查处65宗,罚款人民币8.44万元;生活饮用水卫生查处38宗,罚款人民币4.67万元;学校卫生查处1宗;放射卫生查处3宗,罚款人民币0.8万元;采供血卫生查处1宗,罚款人民币0.3万元。三亚市、儋州市、海口市琼山区处罚力度较大,案件数分别为:202宗、80宗、68宗,占处罚总数的52.2%。
  从被监督单位的数量来看,我省在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查处力度较大,分别占案件总数的65.6%和18.3%。对学校卫生、采供血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等专业的查处力度还不够(见附件6)。

  二、卫生监督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海南卫生监督信息网共发布监督动态信息337条(不含曝光信息)。其中,省卫生监督总队各科室发布35条,各市县发布及转发302条。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采用信息3条。海口、三亚、琼海、临高等市县发布卫生监督信息较多,陵水、琼中两县未发布监督动态信息。
  发布处罚公告24期,共547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11期278条,共记933分。其中,三亚、儋州、澄迈、乐东等市县和省卫生监督总队记分较多,五指山、陵水、琼中、海口市美兰区、洋浦等市县(区)全年未发布记分。违法医疗广告公示12期122条(见附件7)。
  全年海南卫生监督信息网信息浏览数为53791人次,日均为148人次。

  三、存在问题
  (一)信息报告工作。部分市县对卫生监督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漏报、迟报严重,有个别数据不完整、重复;个别市县存在突击填报的情况。
  (二)信息公开工作。市县之间存在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海口市、三亚市信息公开工作做得较好,稿件数量多、质量高,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较为丰富,琼中县、陵水县对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存在全年没有1条信息上报的情况。部分单位报告的信息稿件照片质量不高,主题不明确,着装不整齐。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根据“谁监督,谁填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严把审核关,及时、准确的上报信息。各单位信息报告管理员要加强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对发现的错误信息和重复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撤销。
  (二)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是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引起重视,切实抓好信息上报的督促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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