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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08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7]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1-08

颁发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7]4号

2017年1月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有效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在“十三五”期间,开展创建高水平医院和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及临床重点专科工程(以下简称医疗“创双高”建设)。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通过开展医疗“创双高”建设,加强3所高水平医院、21个临床医学中心及60个临床重点专科的人才、临床技术以及科研能力建设,有效提高我省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医院临床疑难急危重症的解决能力,并通过高水平医院和高水平临床专科辐射引领,全面带动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到2020年,实现3所高水平医院进入全国百强医院行列,成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1个临床医学中心100%进入全国或华东区相关专科或学科排名提名,争取50%以上进入全国相关专科或学科排名前20名或华东区专科或学科排名前5名;60个临床重点专科达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试点评分标准》90%以上的指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1.以提升临床诊疗水平为目标。通过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建设,进一步突显高水平医院的专科特色,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临床诊疗水平。
  2.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为方向。通过高水平医院和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充分发挥龙头引领和示范效应,带动县域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发展和优质资源下沉,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3.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培养一批高层次学科领军人才,打造一支国内一流的医学人才队伍。
  4.以强化临床基础研究为重点。努力搭建医学科研平台,切实提升临床研究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为实现精准医疗创造有利条件。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高水平医院
  选择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省立、协和、附一医院)等3所省属三级公立医院,作为高水平医院的建设单位。
  1.临床诊疗服务网络。在省立、协和、附一医院现有优势学科的基础上,构建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服务网络,充分发挥高水平医院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促进全省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2.高水平人才培养。从省立、协和、附一医院选派300名临床专科带头人和300名专业骨干人才,到国际、国内一流医学院校和医院进修学习;引进30名在国内具有重要学术地位的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高精尖医疗设备配备。支持省立、协和、附一医院配置与临床新技术应用密切相关的高精尖医疗设备,提升高水平医院临床诊疗服务能力。
  4.高层次学术交流。支持省立、协和、附一医院举办国际性和全国性的学术研讨活动,支持医院学科带头人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学科带头人参与编写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与教材,通过加强学术交流,不断提升3所医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学科品牌形象。
  5.对外交流合作。支持省立、协和、附一医院分别与北京协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结为协作医院,支持与国际、其他国内一流医院结为姐妹医院、协作医院。建设海外人才培养基地,将更多优秀人才输送到国外学习交流。支持3所医院参与国家医学研究中心和一流大学的科研项目。
  6.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与国际、国内大型医药生产企业、大型医疗设备生产企业合作,搭建基础研究成果和临床创新技术转化应用桥梁,将研究成果适时转化为临床诊疗服务新产品和新技术。
  (二)高水平实验研究平台
  省卫计委依托3所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在现有临床医学实验研究和动物实验研究的基础上,建设省级开放共享的高水平临床医学实验平台和高水平医学实验动物中心,为提高我省医学临床基础研究能力提供更优质的技术支撑。
  1.临床医学实验平台。省卫计委依托省立、协和、附一医院,建设3个高水平临床医学实验平台,包括分子生物、干细胞生物、蛋白组学、纳米阵列透射电镜等开放式实验室,向全省医疗机构开放共享。
  2.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在整合现有医学实验动物中心资源的基础上,建设高水平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引进一批高水平实验动物人才,建成集实验动物保种、生产、实验和检测一体化的动物实验平台,能提供高品质实验动物、动物模型、动物实验、实验设计等动物实验服务,全面提升我省医学动物实验水平。
  (三)建设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及临床重点专科
  为呼应民生需求,整体调动医疗系统参与医疗“创双高”建设积极性,在12所省属公立医院建设21个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在省市三级医院建设60个临床重点专科。
  1.临床医学中心:在省立、协和、附一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口腔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以及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等9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建设急诊、重症、老年、心脏、血液、微创、烧伤、创伤、颌面、神经、呼吸、生殖、儿童、癌症、口腔、肝病、精神等17个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中心。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院等3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盆底、中医脾胃、中医儿科和中医康复等4个中医类别临床医学中心。
  2.临床重点专科:省级医院新建20个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重点专科,其中:西医类10个,中医类10个。设区市三级甲等医院遴选建设40个临床重点专科,其中:西医类30个,中医类10个。

  三、建设经费概算
  “十三五”期间,通过医院投入、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筹集医疗“创双高”建设项目资金,资金总概算18.2亿元。
  (一)3所高水平医院建设项目:资金总概算约7亿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和项目建设单位各承担50%。
  (二)高水平实验研究平台建设。资金总概算2亿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和项目实施医院各承担50%。
  (三)21个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总概算约7.2亿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和项目建设单位分项目按50%比例分担。
  (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总概算约2亿元。其中:省级医院项目,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和项目建设单位各承担50%;市级医院项目,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和项目建设单位各承担50%,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四个设区市的财政承担部分,省级财政按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对市级财政予以补助。
  项目执行中,以上述概算为上限,超支部分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节支部分按分担比例扣减。项目内容涉及基本建设的,应严格履行基建立项审批程序,投资概算以评审结果为限。涉及设备购置内容的,省属公立医院项目按照《福建省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暂行办法》执行,市属公立医院项目可参照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医疗“创双高”建设项目是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建设健康福建的重要抓手,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好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推进和协调、督查机制。省卫计委对医疗“创双高”建设项目负有组织领导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确保“十三五”期间全省医疗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
  参与建设的各医院,是医疗“创双高”建设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要根据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挖掘潜力,科学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建立院内工作责任制,明晰工作职责,确保完成序时任务。
  (二)助推分级诊疗。医疗“创双高”建设项目是“抓两头、补短板、建机制”、加快全省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市三级公立医院要发挥好区域医疗中心“领头羊”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帮扶共建等方式,构建临床诊疗服务网络,从管理、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高水平医疗机构资源共享。各设区市要在市县范围内开展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推动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建立。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省卫计委、医管办要加强动态监管,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对建设目标和任务执行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按照“一院一目标、一中心一目标、一专科一目标”原则,省卫计委与建设高水平医院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各建设单位的阶段性建设目标,包括年度目标、中期目标、最终目标,实行年度、中期和验收考核,建立项目全过程考核机制。阶段考核结果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考核挂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暂停拨付下一阶段财政补助资金;验收考核不合格的,视情扣回以前年度已预拨的财政补助资金。对其余医院的建设项目也应提出明确的建设内容、达标要求和验收办法。具体考核管理办法由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落实经费保障和资金管理。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1号)的有关要求,省卫计委会同省财政厅按程序提出医疗“创双高”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立项申请,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医疗“创双高”建设专项资金立项后,省级补助资金依据项目建设的阶段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分年度列入省卫计委年初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拨付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对医疗“创双高”项目资金应实行专账管理,根据项目建设阶段性目标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项目资金概算表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年限资金概算(亿元)资金来源(亿元)
政府投资自筹其他
合    计18.29.18.11
一、高水平医院建设项 目省立、协和、附一医院等3所省属公立医院到2020年,3所高水平医院进入全国百强医院行列,成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构建临床诊疗服务网络,配置与临床新技术应用密切相关的高精尖医疗设备,引进培养高水平人才,引进30名在国内具有重要学术地位的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300名临床专科带头人及300名专业骨干人才,分别与北京协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开展合作共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促进临床科研成果转化。2016-202073.53.5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年限资金概算(亿元)资金来源(亿元)
政府投资自筹其他
二、高水平实验研究平台省卫计委到2020年,建成3个高水平临床医学实验平台和高水平医学实验动物中心,能提供高品质的临床医学实验研究条件和动物实验服务。    依托省立、协和、附一医院现有临床医学实验研究和动物实验研究的基础上,建设3个高水平临床医学实验平台和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包括实验室的改扩建、购置能开展分子生物、蛋白、干细胞、纳米研究的实验仪器和设备,以及实验动物保种、生产、实验和检测相关动物、仪器、设备。引进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实验研究人才。2016-202021 1(医院配套)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年限资金概算(亿元)资金来源(亿元)
政府投资自筹其他
三、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12所省属公立医院到2020年,21个临床医学中心100%进入全国或华东区相关专科或学科排名提名,争取50%以上进入全国相关专科或学科排名前20名或华东区专科或学科排名前5名。    建设急诊、重症、老年、心脏、血液、微创、烧伤、创伤、颌面、神经、呼吸、生殖、儿童、癌症、口腔、肝病、精神、中医盆底、中医脾胃、中医儿科和中医康复等21个临床医学中心。重点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新技术或新项目开展,构建相应专科临床诊疗网络,辐射带动全省相关专科建设,提高临床科研能力,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促进临床科研成果转化,促进对外交流合作。2016-20207.23.63.6 
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级医院达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试点评分标准》90%以上的指标要求。    省级医院新建20个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重点专科,其中:西医类10个,中医类10个。设区市三级甲等医院遴选建设40个临床重点专科,其中:西医类30个,中医类10个。重点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新技术或新项目开展,构建相应专科临床诊疗网络,辐射带动全省相关专科建设,提高临床科研能力。2016-20200.80.40.4 
市级三级甲等医院1.20.60.6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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