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CTR20192380】Belantamab mafodotin对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中国受试者的影响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92380

试验状态

已完成

药物名称

注射用Belantamab mafodotin

药物类型

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范名称

注射用Belantamab mafodotin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19-11-21

临床申请受理号

JXSL1900055

靶点
适应症

复发性/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试验通俗题目

Belantamab mafodotin对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中国受试者的影响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在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中国受试者中进行的belantamab mafodotin I期剂量递增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100025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确定belantamab mafodotin在RRMM中国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价belantamab mafodotin在RRMM中国受试者中PK特征;评价belantamab mafodotin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belantamab mafodotin疗效的临床指标;评估belantamab mafodotin IV单次及反复给药后抗药抗体(ADA)的形成;通过受试者自我报告症状的不良反应,评估belantamab mafodotin的耐受性。 其他目的:若数据允许,探索belantamab mafodotin浓度/暴露量与药效学(PD)、安全性和临床活性之间的相关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试验

试验分期

Ⅰ期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2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6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0-04-02

试验终止时间

2021-12-30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提供签名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包括对同意书中所列要求及限制条件的依从。;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或以上(获取同意时);3.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4.根据IMWG、2014标准定义的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MM诊断,并且 a. 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被本地评估为移植不可行; b. 在既往至少两线抗骨髓瘤治疗失败,治疗包含以下所有类型的药物:烷化剂、IMiD和PI; c. 且根据IMWG定义,合格受试者需对IMiD(即来那度胺或泊马度胺)及蛋白酶体抑制剂(即硼替佐米、伊沙佐米或卡非佐米)表现为难治; d. 对于在既往临床试验中接受CD38抗体(如达雷木单抗)治疗失败的受试者,若其符合本研究方案的其余入选标准,则也可考虑纳入本研究中。难治性骨髓瘤定义为对主要治疗或挽救治疗无反应,或者在最后一次治疗的60天内出现疾病进展的疾病。无反应疾病定义为治疗时未能达到至少微小缓解,或者出现疾病进展(PD)。;5.符合以下至少一项可测量的疾病指标:a. 血清M-蛋白≥0.5 g/dL (5 g/L) ;b. 尿M-蛋白≥200 mg/24h ;c. 血清游离轻链(FLC)检测:受累FLC水平≥10 mg/dL (≥100 mg/L)且血清游离轻链比异常(<0.26或>1.65);6.有自体干细胞移植病史的受试者,只要符合如下合格性标准,有资格参与本研究:a. 移植是在研究入选前>100天 ; b. 无活动性感染 ; c. 受试者符合本方案所列的其他合格性标准。;7.足够的器官系统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 X 109/L,血红蛋白≥8.0 g/dL ,血小板≥50 X 109/L ,总胆红素≤1.5X ULN (孤立性胆红素≥1.5xULN也可接受[若胆红素被分类]且直接胆红素<35%) ,ALT≤2.5 X ULN ,eGFR1 ≥30 mL/min/ 1.73 m1;随机尿(白蛋白/肌酐比率) <500 mg/g (56 mg/mmoL) ,LVEF(超声心动图)≥25%2 )。1.根据MDRD公式计算 ; 2.如果是在筛选3个月内进行的,可以接受使用现有的ECHO结果。对于LVEF异常的患者 (根据研究机构标准),将由心内科医生对其进行随访。对于LVEF异常的患者 (根据研究机构标准),考虑根据当地标准治疗进行心内科医生会诊。 注:必须使用筛选期内获得的实验室检查结果来判断受试者是否符合入排标准。在实验室检查结果超出允许范围的情况下,研究者可重新检测该受试者,并且可能使用后续获得的范围内筛选结果来确认受试者是否符合入排标准。;8.女性受试者:男性或女性使用的避孕方法,应符合当地关于临床研究参与人员的避孕方法的规定。 女性受试者如果未怀孕或未哺乳,并符合以下至少一条者,合格参与本研究:不是育龄妇女(WOCBP) 或者 是WOCBP,在干预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研究治疗给药后8个月,采用高效的(失败率<1%/年)、最好是使用者依赖性低的避孕方法,并同意在此期间不出于生育目的而捐卵(卵子、卵细胞)。研究者应评估避孕方法的有效性与第一次研究治疗给药的关系。 WOCBP必须在C1D1日给药前的72小时内获得高敏感性血清妊娠试验的阴性结果 (根据当地法规规定) ,并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研究治疗给药后的8个月内使用有效避孕方法。 研究者负责审阅病史、月经史及最近的性生活,降低纳入未早期检出妊娠妇女的风险。;9.男性受试者:男性或女性使用的避孕方法,应符合当地关于临床研究参与人员的避孕方法的规定。 如果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首次给药至末次研究治疗给药后的5个月期间遵循以下要求,以允许清除任何发生改变的精子,则该参与者具备研究参与资格:禁止捐精,并且 按照他们的意愿及通常的生活方式,禁止异性性交(长期、持续地禁欲),并同意保持禁欲。或 必须同意使用以下说明的避孕/屏障方法:同意采用男性避孕套,即使输精管切除术成功,并且与当前未妊娠的育龄妇女性交时,女性伴侣采用额外的高效避孕方法——失败率<1%/年。;10.所有既往治疗相关毒性反应(按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常见毒性反应标准(NCI-CTCAE)第5.0版的定义)在入选时,都必须≤1级,除脱发和2级外周神经病外。;

排除标准

1.在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抗骨髓瘤治疗,或7天内接受过血浆置换术。;2.在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抗骨髓瘤治疗,或7天内接受过血浆置换术。;3.筛选时存在有症状的淀粉样变性、活动性POEMS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病、脏器肿大、内分泌疾病、骨髓瘤蛋白及皮肤改变)、活动性浆细胞白血病。;4.当前存在角膜上皮疾病,轻度点状角膜病除外;5.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更短者为准),使用了某种研究药物。在接受首剂研究药物前30天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治疗。既往接受过BCMA靶向治疗。;6.有活动性粘膜或内脏出血的证据。;7.过去4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8.有活动性肾脏疾病(感染、需要透析治疗,或者可能会影响到受试者安全性的其他疾病)。因MM而产生孤立性蛋白尿的受试者,如果他们符合标准,是合格参与本研究的。;9.可能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性、知情同意书的获取或研究程序的依从性的任何严重的和/或不稳定的既有医疗状况、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10.当前不稳定的肝脏或胆道疾病,按照研究者的评估,定义为有腹水、脑病、凝血疾病、低蛋白血症、食道或胃静脉曲张、持续性黄疸或肝硬化。注:稳定的慢性肝脏疾病(包括吉尔伯特综合征或无症状的胆囊结石)或者恶性肿瘤的肝胆累及,如果受试者在其他方面都符合入选标准,则是可接受的。;11.除本研究疾病外的其他恶性肿瘤需要排除,例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受试者处于无疾病状态2年以上,且按照主要研究者及GSK医学监查员的意见,该肿瘤不影响本临床研究治疗对当前靶向恶性肿瘤的作用评估。;12.有证据证明存在心血管风险,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 QTcF间期≥480毫秒(QT间期必须用Fridericia公式做心率校正[QTcF]) ; b. 有证据证明当前有临床意义的未治疗的心律失常,包括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如2度(Mobitz II型)或3度房室传导(AV)阻滞。 c. 筛选前3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植入或旁路移植术等病史。 d. III或IV级心力衰竭——按纽约心脏协会功能分级系统定义 ; e. 无法控制的重度高血压,例如170/110;13.对化学上与belantamab mafodotin相关的药物,或本研究治疗治疗的任何成分有已知的速发性或迟发性超敏反应或特异体质。;14.妊娠或哺乳期妇女。;15.需要抗菌素、抗病毒或抗真菌治疗的活动性感染。;16.已知HIV感染。;17.筛选时或第一次研究治疗给药前3个月内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者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 阳性;18.筛选时或第一次研究治疗给药前3个月内,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或丙型肝炎RNA检测结果阳性。 注:只要丙型肝炎RNA试验确认阴性,既往疾病已痊愈的丙型肝炎抗体阳性受试者也可以入选。 注:肝炎RNA检测是选择性的,不要求丙型肝炎抗体试验阴性的受试者也进行丙型肝炎RNA检测。;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100191

联系人通讯地址
<END>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临床试验

最新临床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