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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000030798
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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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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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临床特点:基于病历记录的分析
新冠肺炎的临床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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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前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的基础上,先后印发了六版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目前,国内已有研究者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及发病特点等资料进行总结分析,但对于该病的临床资料,包括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治疗等,与预后的相关性研究数据仍较少。本研究拟收集COVID-2019病例100例,总结分析病例的流行病学史、基础疾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治疗措施及预后等资料,旨在为临床医务人员对COVID-2019的诊疗工作提供参考。
连续入组
Ⅰ期
随机抽样调查
N/A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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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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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0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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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入组标准 1、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同时符合临床表现中2条,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聚集性发病; 4)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病原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3)病原学证据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2、疑似病例: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3条者。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聚集性发病; 4)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病原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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