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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400092676】高剂量伏美替尼一线治疗合并共存突变EGFR敏感突变非小细胞肺癌:一项开放标签,单臂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400092676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4-11-21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高剂量伏美替尼一线治疗合并共存突变EGFR敏感突变非小细胞肺癌:一项开放标签,单臂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高剂量伏美替尼一线治疗合并共存突变EGFR敏感突变非小细胞肺癌:一项开放标签,单臂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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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探索评估伏美替尼160mg每天一次口服一线治疗合并共存突变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获益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盲法

/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自筹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30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4-11-18

试验终止时间

2027-11-30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取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2.年龄大于等于18岁; 3.根据国际肺癌研究协会和美国癌症分期联合委员会第9版肺癌TNM分期,具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能手术治疗且不能接受根治性同步放化疗的局部晚期(ⅢB/ⅢC期)、转移或复发性(Ⅳ期)NSCLC; 4.患者有治疗前的组织或细胞学标本进行NGS检测(共检测150个肿瘤相关基因),检测结果表明患者存在EGFR突变(外显子19缺失、L858R)以及其他肿瘤相关非驱动基因的共存突变(TP53、RB1、PTEN、CDK突变、EGFR扩增等); 5.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 0-1分,预期寿命≥ 12 周; 6.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7.既往未使用过针对本次疾病的系统抗肿瘤治疗; 8.无症状稳定脑转移患者可入组; 9.受试者具备充分的器官储备功能(骨髓、肝肾功能、凝血功能); 10.能够依从研究方案及随访程序的要求,并能接受口服药物治疗;;

排除标准

1.已知对于伏美替尼的有活性或无活性辅料或有试验药物类似结构或类别的药物的超敏反应史; 2.有确证的EGFR 外显子20插入突变或EGFR 其他少见突变(G719X、L816Q,S7618I突变); 3.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如标准化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者试验性药物治疗等)的患者; 4.最近5年内罹患其他恶性肿瘤或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和乳腺导管原位癌除外; 5.存在任何重度或不受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证据,包括未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和活动性出血等,研究者认为任何不利于患者参与研究或破坏方案的依从性; 6.合并其它严重疾病者,如活动性或未控制的感染(结核、HIV等),失代偿性肝病,活动性肝炎,活动性出血;脑血管意外事件或肺栓塞患者;活动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7.任何显著的临床和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安全性评价者,包括但不限于:①需要用药物控制的室性心律失常、室上性心律失常、结性心律失常或快室率房颤,QTc间期(QTcB)>480ms的患者;②筛选前6个月内有III级或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NCI-CTC AE v5.0)、无法控制或尚不稳定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患者;③广泛的需要药物治疗的间质性肺炎; 8.在研究药物治疗开始前,接受过以下任何治疗的患者: • 任何表皮生长因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治疗; • 接受过胸膜腔内灌注治疗的患者,需在胸水稳定后 28 天及以上才可入组; • 首剂研究药物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大手术(在中国,外科大手术的定义参照 2009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3 级和 4 级手术,详见附录1); •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照射区域≥30%骨髓或广范围的放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局部放疗或针对骨转移的姑息性放疗;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接受过细胞色素P450 3A4酶(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的患者(药物名单详见附录2); • 首次给药前7天内接受过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及中成药制剂,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的患者(药物名单详见附录3); • 正在接受已知可延长QT间期或可能导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治疗,且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的患者(药物名单详见附录4); • 首次给药前,停用其他临床试验性药物的时间未满5个半衰期或2个月(以较长者为准); 9.存在脊髓压迫或有症状的脑转移;无症状、病情稳定、研究治疗开始前不需要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满 28 天及以上者除外,接受过脑转移局部放疗的患者,需在放疗结束后,脑转移症状稳定28 天及以上才能入组; 10.妊娠或哺乳;;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安庆市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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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负责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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