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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400090260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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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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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型糖尿病
评价ABP2111Na片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单次、多次给药剂量递增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动力学特征的Ib期临床试验
评价ABP2111Na片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单次、多次给药剂量递增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动力学特征的Ib期临床试验
主要目的: 评价2型糖尿病患者单次与多次口服ABP2111Na片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为本品在II期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研究推荐剂量范围; 次要目的: 1. 评价2型糖尿病患者单次与多次口服ABP2111Na片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 评价2型糖尿病患者单次与多次口服ABP2111Na片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探索性目的: 1. 初步评价2型糖尿病患者口服ABP2111Na片的有效性; 2. 在高剂量组评估ABP2111Na片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心脏安全性。
随机平行对照
Ⅰ期
每个剂量组单独筛选,筛选成功者将进行随机,未随机者可参与下一剂量组的筛选。 在每个剂量组内,每名受试者的分组将由随机方案确定。随机方案由统计单位应用SAS软件(9.4或更高版本)随机产生。在筛选时,每名受试者将使用筛选号进行识别,以S+五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2位为中心号(01、02、……),后3位为顺序号(001、002、……),如S02001表示02中心的第1个参加筛选者。在研究药物给药前一天进行随机化。随机号由4位数组成,第1位表示剂量组,1、2、3分别表示25mg、50mg、待定剂量组,第2-4位代表随机的顺序号,比如2001表示这是50mg组第1例随机的受试者。 本研究计划在多个中心开展,随机号以及药物号的分配采用中央随机系统实现。受试者筛选成功之后,由研究者登陆中央随机系统为其申请随机号,随机号申请之后即已完成了入组,然后继续向中央随机系统申请药物编号,药物管理员将对应编号的药物发放给该患者即可完成随机。
研究者和受试者均盲
上海爱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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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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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202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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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者,才能入组: 1. 18周岁至65周岁(含边界值),男女比例适当; 2. 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0~32 kg/m2之间(含边界值),且体重≥45kg; 3. 根据1999年WHO标准确诊为2型糖尿病; 4. 经饮食、运动干预等干预后,7.0%≤糖化血红蛋白(HbA1c)≤10.5%,且空腹血糖(FPG)≤13.9 mmol/L;接受单一的稳定治疗8周的二甲双胍治疗者(稳定剂量,二甲双胍剂量≥1500mg/日或为受试者最大耐受剂量)(HbA1c的入排确认以当地医院的检测结果为准); 5. 本研究每个剂量组优先纳入2型糖尿病合并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NAFLD)受试者,MRI-PDFF示肝脏脂肪含量≥8%(接受随机前28天内在本试验中心进行的MRI-PDFF检查结果); 6. 同意本研究期间不使用任何除研究药物外的其他降糖药物; 7.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不能入组: 1. 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本品的任何组分过敏者; 2. 1型糖尿病、单基因突变糖尿病或继发性糖尿病,如库欣综合征或肢端肥大症、胰腺损伤引起的糖尿病患者;有其它未良好控制的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甲亢、甲减、皮质醇增多症)者;但可以纳入患有除2型糖尿病以外的慢性疾病(例如高胆固醇血症),但通过饮食或稳定剂量药物治疗得到控制的患者(例如可入选接受适当治疗的高胆固醇血症患者); 3. 筛选前1个月内正在使用胰岛素促泌剂(磺脲类药物和格列奈类药物)和/或胰岛素和/或GLP-1激动剂进行降糖治疗者; 4. 筛选前6个月内出现过急性代谢并发症(酮症酸中毒、有临床意义的酮症、乳酸性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状态); 5. 存在或既往存在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或研究结果判定的血液学疾病、肿瘤、肾脏疾病、内分泌疾病、肺部疾病、胃肠道疾病、心血管疾病、肝脏疾病、精神病、神经系统疾病; 6. 既往有增殖性视网膜病史和黄斑病史者; 7. 既往甲状腺髓样癌(MTC)或2型多发性内分泌瘤综合征(MEN2)病史或家族史,或降钙素≥50 pg/ml; 8. 目前存在感染,需要系统给药控制感染者; 9. 吞咽困难,或有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疾病(如炎症性肠病、活动性溃疡),或研究者评估为增加用药后风险的胃肠道疾病(如胃食管反流病、急性胃肠炎、症状性慢性胃肠炎、功能性胃肠病、肠结核等),或接受过可导致吸收不良的胃肠道手术,或长期接受对胃肠蠕动有影响的药物/治疗[如接受过减肥手术或操作(如胃束带术)]者; 10. 筛选时正在使用减肥药物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服用减肥药物,或在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过减肥药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体重变化超过10%者; 11. 既往有症状的胆囊疾病、胰腺癌、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病史,或筛选时患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 12. 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过2次及以上的严重低血糖事件; 13. 既往有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病史(NYHA分级为III和IV),半年内有不稳定性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持续性且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如频发性期前收缩)病史者;有高血压病史,且应用稳定剂量的(至少4周)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SBP)≥150 mmHg和/或舒张压(DBP)≥90 mmHg; 14. 筛选时12导联ECG显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或研究结果解读的临床相关异常(例如,男性QTcF≥450 ms、女性≥470 ms者、完全左束支传导阻滞(LBBB)、急性或急慢性不明的心肌梗死体征、提示心肌缺血的ST段变化、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或严重的缓慢性心律失常或快速性心律失常。如果QTcF超过450msec或QRS超过120msec,则应再重复2次ECG,并使用3个QTcF或QRS值的平均值确定受试者的资格; 15. 实验室检查项符合以下任一标准:淀粉酶>1.5×ULN、甘油三酯≥5.7 mmol/L(500 mg/dL)、eGFR<60 mL/min/1.73m2(根据简化MDRD公式计算)、血红蛋白≤100 g/L、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总胆红素(TBIL)≥1.5×ULN;对于2型糖尿病合并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NAFLD)受试者,AST>3倍正常上限(ULN),ALT>3倍ULN,总胆红素(TBIL)≥1.5×ULN; 16. 筛选前3个月内做过大型手术,或在试验期间至结束后一个月内计划接受手术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或大量失血者(≥400 mL)或输血或输入血制品者; 18.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 19. 给药前2天或试验期间不禁烟酒,饮用含黄嘌呤或咖啡因的饮料(如巧克力、咖啡、茶、可乐等),进行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因素者; 20. 筛选前3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每周饮用酒精超过14个单位者(1单位≈360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筛选时、或入院时酒精呼气研究检测阳性者; 2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摄入与之等量的尼古丁或尼古丁替代品; 22. 首次给药前尿药筛阳性者或有药物滥用史(如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等); 23. 筛选访视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或乙肝病毒感染者、丙型肝炎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阳性; 24. 不能够依从研究者制定的治疗方案和糖尿病饮食运动方案,不愿意或不能够进行自我血糖监测者; 25. 筛选前1个月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26. 存在精神疾病史或当前存在精神疾病、存在中重度或重度抑郁状态,或认为有重大自杀风险; 27. 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研究前30天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不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筛选期间血清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8. 研究者判断,患者依从性差,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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