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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100044452
正在进行
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抗注射液
治疗用生物制品
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抗注射液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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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发或难治性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
请与我们联系上传伦理批件,研究计划书,知情同意书模板。 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S636)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多中心、开放、单臂Ⅱ期临床试验
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S636)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多中心、开放、单臂Ⅱ期临床试验
评价HS636单药在复发或难治性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受试者中经过独立中心影像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单臂
Ⅱ期
N/A
N/A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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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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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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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年龄:≥18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女均可; 3.入组受试者必须有经组织学确诊的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PMBCL)(WHO 淋巴瘤分类 第四版修订版 2017年),且既往治疗情况符合以下条件; 对于可以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ASCT)的患者,接受ASCT后复发或ASCT后60天内未达完全缓解(CR)。接受ASCT后复发或难治的患者,可能还接受过其他干预治疗,那么此类患者需要在最近一次的治疗后复发或难治; 对于不能接受ASCT的患者,既往接受过≥2L的治疗,且无效或最后一线治疗后复发。全身治疗后接受巩固性局部放疗的患者,局部放疗不认为是单独的一个治疗线程; 既往治疗方案包含利妥昔单抗,或因任何原因无法接受利妥昔单抗治疗;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 5.在2个垂直方向至少存在一个可明确测量病灶(节内病灶最长径>1.5cm,或结外病灶最长径>1.0cm)(根据Lugano 2014标准); 6.预期生存期至少3个月; 7.受试者既往接受抗肿瘤治疗,应在以往治疗的毒性反应已稳定且恢复至基线水平(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或CTCAE v5.0等级评分≤ 1级后才可入组; 8.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入组前14天内禁止使用任何细胞因子、输血治疗等),定义如下: 1)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血红蛋白≥80 g/L; 2)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转移患者,允许ALT和/或AST≤5×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进入本研究时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应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12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登录查看1.正在参加或入组前4周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2.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受累者(受试者为影像学、细胞学检查完全缓解,临床完全缓解的除外); 3.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桥本氏甲状腺炎等。除外仅需替代性治疗情况的(如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而使用的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 4.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者; 5.入组前14天内因某种状况需接受全身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其它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 ?皮质类固醇用于预防治疗(例如造影剂过敏),用于治疗非自身免疫疾病(如接触性过敏原致的超敏反应),用于试验用药后出现的AE、SAE等情况的除外; 6.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治疗,及由于既往治疗存在不良事件的(CTCAE v5.0 分级>1级); 7.入组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等;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治疗;及由于既往治疗存在不良事件的(CTCAE v5.0 分级>1级); ?既往接受重大手术治疗的,必须在接受研究治疗前受试者毒性和/或并发症情况获得充分恢复和治疗; 8.入组前5年内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受试者无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者除外】; 9.存在有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且现在存在残留病变(放射治疗诱发的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 10.入组时有活动性感染需要全身性治疗; 1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丙肝病毒RNA检测结果阳性;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DNA检测结果阳性; 12.有活动性结核病或结核病史; 13.入组前4周内接种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内接种活/减毒疫苗; 14.已知对单抗有严重过敏反应者; 15.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16.患有重大心血管疾病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房颤、心律失常等); 17.有精神病史者; 18.既往5年内患有任何其它恶性肿瘤,不包括完全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患者; 19.既往使用过抗PD-1抗体、抗PD-L1抗体、抗PD-L2抗体、抗CD137或抗CTLA-4 抗体治疗(或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 20.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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