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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200066425】比较甲氨蝶呤注射液(预充式)和甲氨蝶呤片治疗成人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评价者盲)、阳性对照的 III 期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200066425

试验状态

结束

药物名称

甲氨蝶呤注射液(预充式);甲氨蝶呤片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甲氨蝶呤注射液(预充式);甲氨蝶呤片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2-12-05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试验通俗题目

比较甲氨蝶呤注射液(预充式)和甲氨蝶呤片治疗成人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评价者盲)、阳性对照的 I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比较甲氨蝶呤注射液(预充式)和甲氨蝶呤片治疗成人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评价者盲)、阳性对照的 III 期临床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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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比较甲氨蝶呤注射液(预充式)和甲氨蝶呤片治疗 RA 患者在第 12 周时 DAS28-ESR 较基线的变化,判断非劣效性是否成立; 次要目的: 1.比较甲氨蝶呤注射液(预充式)和甲氨蝶呤片治疗 RA 患者其他有效性评价指标 [如在各时间点 DAS28-ESR 较基线变化、ACR20、ACR50、ACR70 应答率、压痛关节计数(TJC)较基线变化等] 的差异; 2.比较甲氨蝶呤注射液(预充式)和甲氨蝶呤片治疗 RA 患者的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随机平行对照

试验分期

Ⅲ期

随机化

使用SAS9.4(或更新版本)软件通过区组随机化的方法产生随机号,随机按1:1分配进入试验组或对照组。将生成的受试者随机表导入随机系统(IWRS)中进行配置。

盲法

None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申办方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70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1-11-01

试验终止时间

2023-12-31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充分了解本试验的目的和要求,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按试验要求完成全部试验过程; 2.18≤年龄≤70 岁,性别不限; 3.根据美国风湿病学会(ACR)1987 年修订的标准,或美国风湿病学会/欧洲抗风湿联盟(ACR/EULAR)2010 年分类标准,诊断为成人 RA 的患者,病程≥12 周; 4.筛选时患有中重度活动性 RA,定义为至少有 6/68 个关节在活动时压痛或疼痛和至少 6/66 个关节肿胀(注:如果对某个关节进行过重大手术治疗,对于本研究的筛选来说,进行 TJC 和SJC 评价时不能将此关节计算在内); 5.红细胞沉降率(ESR)>28mm/h; 6.针对 RA 既往治疗情况需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a)筛选前未使用过任何改善病情抗风湿药物; b)筛选前 4 周停用传统改善风湿病情的药物(来氟米特在随机前须停药至少 8 周,但若已接受标准考来烯胺治疗或活性炭洗脱后,则在随机前须停药至少 4 周),筛选前 4 周停用治疗 RA 的中成药或中草药(如雷公藤、白芍总苷、青藤碱等),筛选前 12 周停用改善风湿病情的生物制剂或治疗 RA 的放射性药物(如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 7.如果受试者口服非甾体抗炎药和/或糖皮质激素,非甾体抗炎药剂量必须在筛选前至少 2 周稳定,糖皮质激素剂量必须在筛选前至少 4 周稳定(糖皮质激素为相当于≤10mg 泼尼松/天的剂量); 8.因任何原因接受非禁用伴随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必须一直处于稳定的治疗方案,定义为筛选前 7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未开始服用新药或改变剂量; 9.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 血常规: 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1.0×109/L; 淋巴细胞计数(LYMPH#)≥0.5×109/L; 总白细胞计数(WBC)≥3.5×109/L; 血红蛋白(HGB)≥80.0g/L; 血小板计数(PLT)≥80×109/L; 肝脏: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1.5 倍 ULN; 总胆红素(TBIL)≤1.5 倍 ULN; 肾脏: 血肌酐不高于正常值上限,且研究者结合病史和/或其它辅助检查判断肾功能正常者 10.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 2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 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患有除 RA 外的自身免疫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银屑病关节炎(PsA)、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AS)、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或莱姆病、混合性结缔组织病、硬皮病等; 2.患有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者,包括近 5 年内的实体瘤和恶性血液病(经过充分治疗或切除的非转移性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除外); 3.患有未控制的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神经系统或精神病学障碍或任何 其他严重和/或非稳定型疾病或病史,而且研究者认为这些疾病或病史在服用研究药物的情况下会带来风险,或者会干扰数据的解读; 4.不能耐受皮下注射、有吞咽困难或患有任何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或手术史; 5.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对本试验有影响的手术(如关节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6.患有活动期纤维肌痛,且会给研究者准确评价本研究的 RA 活动度带来困难者; 7.有关节假体感染病史且假体仍然在原位者,或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关节内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 8.患有以下任何一种心脏疾病者: 筛选期 QTc≥450 ms(男性),≥460 ms(女性); 筛选期存在经药物治疗后仍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塞病史; 已知有不稳定性心绞痛; 已知有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室性心律失常; 9.患有任何淋巴增殖性疾病病史者,如 EBV 相关淋巴增殖性疾病、淋巴瘤、白血病、骨髓增生性疾病、多发性骨髓瘤的病史,或提示当前有淋巴疾病的体征和症状有活动性结核病(TB)的证据,或既往有活动性 TB 证据而且没有接受过适当的有记录的治疗;隐 匿性结核者预防性干预未满 4 周或活动性结核者(研究者根据胸部 X 线检查、结核菌素皮试结果或其他必要的检查判断); 10.筛选前 6 个月内有严重急性或慢性感染者(例如,需要住院或肠外抗菌治疗或机会性感染者),或有严重带状疱疹病史(如亨特 综合征或有溃疡性病变)、播散性带状疱疹病史、局部带状疱疹多次复发史(至少 2 次)、研究人员以其他方式判断为有可能因参与 研究而恶化的任何感染病史,或在筛选后 4 周内需要抗菌治疗的任何感染病史,且经研究者判断不宜接受甲氨蝶呤治疗者; 11.病毒学检查满足以下任意一条者: 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的受试者,若 HBV-DNA<1×103 copies/ml 及 ALT 和 AST≤ULN 则可入组);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定义为 HCV 抗体阳性);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定义为 HIV 抗体阳性); 梅毒感染者(定义为梅毒特异性抗体阳性者); 12.计划在治疗开始前 4 周内、研究治疗期内或研究完成/提前退出后 4 周内接种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者; 13.过敏体质,或者既往对甲氨蝶呤、叶酸或研究药物辅料等过敏者,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14.筛选前 6 个月内有酒精、药物滥用史、吸毒史; 15.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仅参与过临床试验筛选而未使用过试验药物的受试者除外); 16.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在用药期间及用药结束后至少 6 个月内患者本人或配偶有妊娠、捐精或捐卵计划者; 17.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有意义者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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