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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43258
进行中(招募中)
177Lu-LNC1010注射液
化药
177Lu-LNC-1010注射液
2024-08-28
企业选择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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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抑素受体 2(SSTR2) 阳性的晚期胃肠胰神经内分泌瘤(GEP-NETs) 患者
评价 177Lu-LNC1010 注射液在生长抑素受体 2(SSTR2) 阳性的晚期胃肠胰神经内分泌瘤(GEP-NETs) 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 辐射剂量学和初步疗效的 I 期临床试验
评价 177Lu-LNC1010 注射液在生长抑素受体 2(SSTR2) 阳性的晚期胃肠胰神经内分泌瘤(GEP-NETs) 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 辐射剂量学和初步疗效的 I 期临床试验
264199
评价 177Lu-LNC1010 注射液在 SSTR2 阳性的胃肠胰神经内分泌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观察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 II 期推荐剂量(RP2D)
单臂试验
Ⅰ期
非随机化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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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试验
国内: 9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2024-10-16
/
否
1.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2.年龄为 18~75 周岁(包含界值),男女不限;3.能够理解试验要求,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4.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低、中级别(G1 或 G2)无法手术切除的晚期GEP-NETs,且既往经过标准剂量生长抑素类似物(SSA)治疗进展者;5.至少存在 1 个符合条件的靶病灶;6.ECOG 评分为 0 或 1;7.预期生存期至少为 3 个月;8.有充分的器官功能:;9.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临床显著毒性反应恢复至≤1 级(CTCAE V5.0)(脱发除外);
登录查看1.任何接受短效生长抑素类似物治疗且在给药前 24 h 内不能中断的患者;2.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全身抗肿瘤治疗;3.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手术治疗、根治性放疗、肝动脉栓塞、肝转移灶冷冻消融或射频消融治疗;4.既往接受过肽受体放射性同位素(PRRT)治疗;5.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过全身放射性核素治疗或放射性栓塞治疗;6.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且接受相应试验药物治疗;
7.既往抗癌治疗后发生过 4 级以上骨髓抑制且需要 2 周以上时间恢复的患者,或需要 6 周以上时间恢复的 3 级骨髓抑制;
8.用药前≤5 年并发其他恶性肿瘤;9.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10.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过输血治疗以使受试者符合入组标准;
登录查看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61003;3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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