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ChiCTR2400084690】泰它西普(泰爱®)治疗神经系统免疫病的有效性、安全性及对生物学标志物影响的真实世界研究——单中心、开放标签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400084690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4-05-22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神经系统免疫病

试验通俗题目

泰它西普(泰爱®)治疗神经系统免疫病的有效性、安全性及对生物学标志物影响的真实世界研究——单中心、开放标签

试验专业题目

泰它西普(泰爱®)治疗神经系统免疫病的有效性、安全性及对生物学标志物影响的真实世界研究——单中心、开放标签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1.主要研究目的:评价泰它西普治疗神经系统免疫病的有效性。 2.次要研究目的: (1)评价使用泰它西普治疗神经系统免疫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观察泰它西普对激素减量和免疫抑制剂使用的影响。 观察泰它西普对B淋巴细胞亚群和免疫学指标的影响。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探索性研究/预试验

随机化

盲法

/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中关村精准医学基金会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10;30;20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4-06-01

试验终止时间

2026-06-01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MG组 (1)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70岁,男女不限。 (3)诊断为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的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波动性和易疲劳性的骨骼肌无力,症状呈晨轻暮重,活动后加重,休息后减轻; 2)药理学检查:成人肌肉注射新斯的明1.0~1.5mg(0.02mg/kg)和阿托品0.5mg,参照MG临床绝对评分及相对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相对评分≤25%为阴性,25%~ 60%为可疑阳性,≥60%为阳性。 3)肌电图检查:常规检测小指展肌、斜方肌、眼轮匝肌,低频(2~5Hz)重复神经电刺激(RNS)波幅衰减10%以上为阳性。若基线RNS未发现显著衰减,需要做1分钟运动后即刻、1分钟、2分钟、3分钟的RNS,明确有无运动后衰竭导致的波幅衰减。 4)血清学检测:抗AchR-Ab或Musk-Ab或LRP4-Ab阳性,或血清学阴性。 5)排除其他肌无力相关疾病:如Lambert-Eaton综合征、吉兰-巴雷综合征等。 (4)美国重症肌无力基金会(MGFA)临床分型Ⅱ型(包括Ⅱa型和Ⅱb型)或Ⅲ型(包括Ⅲa型和Ⅲb型)。 (5)定量重症肌无力评分量表(QMGS)≥8分,且≥4个项目评分至少2分以上。 (6)维持使用稳定的标准治疗方案: 1)胆碱酯酶抑制剂:至少研究前2周内保持稳定,要求使用剂量≤480mg/d; 2)糖皮质激素:泼尼松剂量≤40mg/d或其他等效剂量激素,至少研究前1个月保持稳定; 3)他克莫司或马替麦考酚酯:至少研究前3个月保持稳定; 2.NMOSD组 (1)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70岁,男女不限。 (3)诊断为NMOSD的患者,根据《中国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诊断与治疗指南(2021版)》以“病史+核心临床症候+影像特征+生物标记物”为基本依据,以AQP4-IgG作为分层,并参考其他亚临床及免疫学证据做出诊断,此外还需排除其他疾病可能。采用NMOSD诊断标准(IPND,2015)。 (4)NMOSD病情处于急性期,即在筛选前30天内有新发神经功能缺损症状,或原有症状加重,症状至少持续24小时,临床判定为复发。 (5)NMOSD复发(含本次急性期复发):筛选前12个月出现≥2次复发。 (6)EDSS评分评分≤7.5。 3.AE组 (1)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70岁,男女不限。 (3)诊断为AE的患者,根据《中国自身免疫性脑炎诊治专家共识(2022年版)》需要综合分析患者的临床表现、脑脊液检查、神经影像学和脑电图等结果,确定其患有脑炎,继而根据AE相关的抗体检测予以诊断。 1)临床表现:急性或者亚急性起病(<3个月),具备以下1个或者多个神经与精神症状或者临床综合征。a.边缘系统症状;b.脑炎综合征;c.基底节和(或)间脑/下丘脑受累的临床表现;d.精神障碍; 2)辅助检查:具有以下1个或者多个的辅助检查发现,或者合并相关肿瘤。a.脑脊液异常:脑脊液白细胞增多(>5×106/L),或者脑脊液细胞学呈淋巴细胞性炎症,或者特异性寡克隆区带阳性;b.神经影像学或者电生理异常:T2WI或Flair异常信号,单侧或者双侧;或者PET-CT边缘系统高代谢改变,或者多发的皮质和(或)基底节的高代谢; 3)抗神经细胞抗体阳性; 4)合理排除其他病因。;

排除标准

1.患者合并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 2.研究开始前1个月内使用除标准治疗外的其他免疫抑制剂; 3.研究开始前6个月内使用过生物靶向治疗,如利妥昔单抗等; 4.患者有显著的心血管疾病、肝脏、肾脏、呼吸系统、内分泌或血液系统疾病; 5.患者有需要治疗的急性或慢性感染、活动性肝炎、HIV抗体阳性患者; 6.筛选前4周内感染COVID-19,研究前12个月内有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的COVID-19感染; 7.目前患有胸腺肿瘤,或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胸腺切除; 8.研究前3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活疫苗活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疫苗; 9.合并恶性肿瘤患者; 10.对人源性生物制品过敏; 11.研究前28天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或在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药物5倍半衰期内; 12.妊娠期、哺乳期、备孕的患者; 13.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的患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临沂市人民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

联系人通讯地址
<END>

临沂市人民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临沂市人民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最新临床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