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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400084470
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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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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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晚期鼻咽癌
替雷利珠单抗全程联合尼妥珠单抗+GP诱导序贯IMRT+尼妥珠单抗治疗高危局晚期鼻咽癌的单臂、多中心、前瞻性II期临床研究
替雷利珠单抗全程联合尼妥珠单抗+GP诱导序贯IMRT+尼妥珠单抗治疗高危局晚期鼻咽癌的单臂、多中心、前瞻性II期临床研究
评估替雷利珠单抗全程联合尼妥珠单抗+GP诱导序贯IMRT+尼妥珠单抗治疗高危局部晚期鼻咽癌的疗效和安全性。
单臂
Ⅱ期
不适用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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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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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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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本人同意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有能力遵从计划的访视、研究治疗、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程序; 2. 年龄在18周岁-75周岁(含),男女皆可; 3. 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为鼻咽癌患者,EGFR表达阳性; 4. 疾病分期为T3-4N2-3M0(8th AJCC/UICC分期) 5. 明确有符合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版本1.1)要求的可测量病灶; 6.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鼻咽癌的系统性治疗(包括化学药物治疗,EGFR单抗、抗PD-1或PD-L1抗体、抗CTLA-4抗体等免疫检查点抑制等); 7. 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体力状况评分(ECOG)为0-1分; 8. 根据筛选期内获得的实验室检测值,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白细胞计数≥3×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血清总胆红素≤ 1.5×正常值上限(UN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 2.5×UNL(肝转移患者应 ≤ 5×ULN)、血清肌酐≤ 1.5×UNL; 9.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开始研究用药前3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对于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给药后3个月内采用有效的方法避孕。;
登录查看1. 既往或同时存在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曾接受治愈性治疗且超过5年无发病的恶性肿瘤或可通过充分治疗治愈的原位癌除外); 2. 3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已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如凝血功能障碍)或血栓倾向,如血友病病人; 目前正在或近期(研究治疗开始前10天内)曾出于治疗目的使用全剂量口服或注射抗凝药物或溶栓药物(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实施过外科大手术(活检术除外)或者手术切口尚没有完全愈合;目前正在使用或近期曾使用(研究治疗开始前10天内)阿司匹林(> 325 mg/天(最大抗血小板剂量))或双嘧达莫、噻氯匹定、氯吡格雷和西洛他唑治疗,但不包括鼻咽部少量出血症状; 3. 治疗前2周内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或其他系统性免疫抑制药物,试验期间开始使用或预期使用系统性免疫抑制药物。允许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生理替代剂量的糖皮质激素; 4. 患者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 5. 已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正在接受抗结核治疗或者首次给药前1年内接受过抗结核治疗者。 6. 严重的未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例如严重的活动性感染; 7. 已知有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者已知HIV血清阳性; 8. 未经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或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者(HBV DNA >500 IU/mL) 或可检测到HCV RNA的活动性HCV携带者。备注:非活动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 携带者、接受治疗且稳定的乙型肝炎患者(HBV DNA < 500 IU/mL)可以入组; 9. 既往有间质性肺病史,药物性间质性肺病,放射性肺炎以及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病或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胸部CT扫描发现存在活动性肺炎; 10. 已知的有症状性、未经治疗或逐渐进展的中枢神经系统(CNS)或软脑膜转移; 11. 已知对任何研究药物或辅料过敏者; 12. 入组前4周内有参加其他药物临床研究; 13. 哺乳期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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