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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00798】帕博利珠单抗+多西他赛治疗去势抵抗前列腺癌的Ⅲ期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00798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终期数据分析结果未达到主要终点)

药物名称

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药物类型

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范名称

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0-06-23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适应症

经新型内分泌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且既往未接受化疗的转移性去势抵抗前列腺癌

试验通俗题目

帕博利珠单抗+多西他赛治疗去势抵抗前列腺癌的Ⅲ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在NHA治疗后进展且未曾化疗的mCRPC受试者中进行的帕博利珠单抗/安慰剂+多西他赛+泼尼松的Ⅲ期随机双盲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200233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比较帕博利珠单抗+多西他赛+泼尼松组与安慰剂+多西他赛+泼尼松组在未接受化疗但接受NHA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对NHA不耐受的mCRPC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Ⅲ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待定 ; 国际: 1000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81  ; 国际: 1009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0-10-28;2019-05-30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若符合当地卫生当局的规定)的前列腺腺癌,且无小细胞组织学成分。必须在病理报告中给出诊断并由研究者确认。;2.经研究者确定,在筛选前6个月内,受试者在雄激素剥夺疗法期间(或双侧睾丸切除术后)出现前列腺癌进展,符合下述任意一条: a. 根据当地实验室值,出现PSA进展(定义为,至少连续2次评估时的PSA水平升高,各次评估间隔≥1周,筛选时的PSA值≥1 ng/mL)-更多详情参见第8.2.2节-前列腺特异性抗原评估。 注:可将筛选期间获得的PSA水平作为第二次确认性PSA升高。 b. 根据RECIST 1.1标准,软组织出现影像学疾病进展,伴或不伴PSA进展。 c. 根据PCWG,骨骼出现影像学疾病进展(定义为,骨扫描出现2处或更多处新发骨病灶),伴或不伴PSA进展。;3.若受试者在入组前接受抗雄激素治疗,则需在下列情况下出现疾病进展: a. 在最后一次氟他胺治疗>4周后,出现疾病进展的证据。 b. 在最后一次比卡鲁胺或尼鲁米特>6周后,出现疾病进展的证据。;4.有当前存在转移性疾病的证据,可以是骨扫描显示的骨病灶和/或CT/MRI显示的软组织病灶。疾病播散仅限于区域性盆腔淋巴结的受试者不符合条件。;5.既往曾接受过(不能超过一种)NHA(如醋酸阿比特龙、恩扎卢胺、阿帕他胺或达罗他胺)用于治疗mHSPC或CRPC且 a) 在治疗至少8周后出现疾病进展(骨进展受试者需治疗最少14周)。 或 b) 对药物不耐受(治疗至少4周)。;6.正在接受雄激素剥夺治疗,血清睾酮<50 ng/dL (<2.0 nM)。若受试者目前正在接受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激动剂或拮抗剂治疗(未接受睾丸切除术的受试者),该治疗必须在随机分组前至少4周开始,且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必须继续治疗。;7.接受骨吸收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双膦酸盐或地舒单抗)的受试者必须在随机分组前接受稳定的剂量≥4周。;8.根据方案中表1的定义,受试者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应在第一次研究干预前10天内,在中心实验室进行所有筛选实验室检查。;9.受试者为男性。;10.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受试者年龄≥18岁。;11.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干预期间以及最后一剂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至少120天内或最后一剂多西他赛给药后180天内(以后发生者为准),采取方案10.5.2中详述的避孕措施且符合当地法规对于临床研究受试者的避孕方法要求,才可参与研究。;12.男性受试者在与任何性别的他人进行可能发生射精的活动时,必须使用男用避孕套。;13.受试者(或法律上可接受的代表,若适用)提供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许可书。受试者可能还需提供进一步生物医学研究的知情同意书/批准。但受试者可仅参加主研究,而不参加进一步生物医学研究。;14.受试者必须提供既往未经放射治疗的软组织新获得的粗针穿刺或切除活检组织(在筛选前12个月内获得)(可使用放疗后进展部位的肿瘤标本;其它例外情况可咨询申办方)。仅具有骨病变或主要为骨病变的受试者可能需要提供骨活检样本。但若无法获得新的活检组织,则受试者可在进行申办方咨询(SCF)后提供历史存档肿瘤组织样本。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组织块优于切片。新获得的活检组织优于存档组织。 注:若提交未染色的切片,应在切片日期后14天内将新切割的切片提交至检查实验室(有关肿瘤组织提交的详细信息,参见程序手册)。;15.在随机分组前7天内评估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的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

排除标准

1.过去3年期间,患有正在进展或需要积极治疗的已知其他恶性肿瘤。已接受潜在治愈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原位癌受试者可入组研究。;2.过去2年期间,患有需要全身治疗(如使用疾病调节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针对肾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不算作全身治疗。;3.研究干预首剂给药前7天内,诊断为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慢性系统性类固醇治疗(每日使用超过10 mg泼尼松或等效剂量)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4.受试者当前或以往的任何状况、接受的任何治疗或者实验室检出的任何异常迹象可能会影响试验结果,干扰受试者全程参与试验,或者治疗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5.在随机分组前28天内接受过大手术,包括局部前列腺干预(不包括前列腺活检),且毒性和/或并发症尚未恢复。;6.患有影响吸收的胃肠道疾病(例如,在过去3个月内进行胃切除术,患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7.无法吞服片剂/胶囊。;8.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包括肺结核)。;9.具有需进行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当前患有非感染性肺炎。;10.有可能影响遵从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11.存在已知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病毒(例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应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例如,检测到HCV RNA [定性])感染。除非当地法规要求,否则不需要在筛选时进行检测。国家特定性检测要求参见方案附录7。;12.已知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对于曾接受脑转移治疗的患者,若其病情稳定(在随机分组前至少4周影像学检查未显示疾病进展证据,且所有神经系统症状均已恢复至基线)、不具有新发或扩大的脑转移证据且在随机分组前至少7天未使用类固醇治疗,则可参与试验。该例外不包括癌症性脑膜炎,无论临床稳定性如何,均不得入组试验。;13.对帕博利珠单抗和/或其任何辅料存在重度超敏反应(≥3级)。;14.具有CTCAE≥2级周围神经病变,除非由于外伤。;15.具有腹水和/或临床显著胸腔积液。;16.具有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III级或IV级心脏病)。;17.在入组研究前的最后120天内接受了全血输血。对于接受浓缩红细胞和血小板输注的受试者,若输注时间并非首剂研究干预给药前28天内,则受试者可以入组研究。;18.在首剂研究干预给药前28天内,使用了集落刺激因子(例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或重组促红细胞生成素)。;19.在随机分组前4周内使用抗肿瘤mAb,或在随机分组前超过4周内使用的mAb所致AE尚未缓解(即,≤1级或基线水平)。 注意:对于使用地舒单抗(作为骨转移的标准治疗)的受试者,若治疗剂量在随机分组前≥4周时就已稳定,则受试者可以入组研究。;20.在治疗随机分组前4周内使用可能具有激素性抗前列腺癌活性和/或已知降低PSA水平的草药产品(例如锯棕榈)。;21.曾使用镭或其他治疗放射性药物治疗前列腺癌。;22.曾接受抗PD-1、抗PD-L1或抗PD-L2药物治疗,或接受针对另一种刺激性或共抑制性T细胞受体的药物(如CTLA-4、OX-40、CD137)治疗。;23.既往已使用过多西他赛或另一种化疗药物治疗转移性前列腺癌。注意:对于接受过多西他赛治疗mHSPC的受试者,如果接受过≥6个周期给药,且在最后一剂多西他赛给药后1年内未出现疾病进展,则允许入组。;24.对多西他赛或聚山梨酯80过敏。;25.受试者目前正在接受细胞色素P450(CYP)3A4的强效或中效诱导剂,且研究期间不得停用。;26.在首剂研究干预给药前4周内接受靶向小分子治疗或醋酸阿比特龙、恩扎卢胺、阿帕他胺或达罗他胺治疗,或者既往治疗药物所致不良事件尚未缓解(恢复至≤1级或基线)的受试者。 注意:出现≤2级脱发的受试者可能符合入选条件。;27.在开始研究干预前2周内接受过放疗。受试者的所有辐射相关毒性必须缓解,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且不具有放射性肺炎。使用姑息性放射(≤2周放疗)治疗非CNS疾病的受试者,可在为期1周的洗脱后入组试验。;28.受试者在随机分组前30天内接种活疫苗。活疫苗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带状疱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BCG)和伤寒疫苗。季节性注射流感疫苗通常为灭活型病毒疫苗,允许使用; 但鼻内流感疫苗(例如FluMist)为减毒活疫苗,不允许使用。注意:请参阅第6.5节,了解COVID-19疫苗相关信息。;29.在随机分组前4周内接受5α还原酶抑制剂(如非那雄胺、度他雄胺)、雌激素和/或环丙孕酮治疗。;30.曾使用酮康唑治疗前列腺癌。;31.受试者目前正在参与或在首剂研究干预给药前4周内参与研究性药物研究或使用研究性器械。 注意:进入研究性试验的非治疗随访阶段的受试者,若距离其既往研究性药物最后一剂给药已有4周,则可参加本试验。;32.骨扫描显示“超级骨显像”。将其定义为,基线骨扫描显示,骨骼强烈对称活动和肾实质活动减少,无法评估今后的新的转移情况。;33.在预期试验期间[从筛选访视开始,直至最后一剂研究干预给药后120天],受试者预计会怀孕或成为父亲。;34.曾接受异基因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200032

联系人通讯地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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