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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11103】口服OZANIMOD 作为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诱导治疗的诱导研究2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11103

试验状态

已完成

药物名称

Ozanimod胶囊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盐酸奥扎莫德胶囊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1-05-18

临床申请受理号

JXHL1800109

靶点
适应症

克罗恩病

试验通俗题目

口服OZANIMOD 作为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诱导治疗的诱导研究2

试验专业题目

诱导研究2#– 一项评估口服OZANIMOD 作为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诱导治疗的III 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510000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这是一项III 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评估口服OZANIMOD 作为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诱导治疗的疗效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Ⅲ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90 ; 国际: 600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64  ; 国际: 606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1-10-04;2018-04-27

试验终止时间

2023-11-23;2023-11-23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18-75岁(筛选时)男性或女性受试者;2.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程序之前,受试者不应受到当地法规的任何限制且必须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守事件表。;3.在研究药物首次给前至少 3个月,受试者有与 CD诊断一致的体征和症状。诊断应由临床证据、内镜及组织学报告实(注:如果事先没有状。诊断应由临床证据、内镜及组织学报告实(注:如果事先没有告可用,在筛选期间获得内镜和当地组织病理学证实);4.受试者均需符合以下两项标准之一: CDAI评分≥220和≤450 平均每日排便次数≥4分和/或腹痛≥2分;5.受试者SES-CD评分≥6(或单独回肠疾病受试者SES-CD≥4);6.受试者至少对以下一种全身CD治疗方法应答不充分或应答减弱或不耐受(更多详情参见附录B): 糖皮质激素 免疫调节剂 生物制剂治疗(例如,乌司奴单抗、TNFα拮抗剂或维多珠单抗);7.如果受试者正在接受以下CD背景治疗,从筛选期开始必须在整个研究期间保持稳定剂量,如下所示: 进行筛选内镜检查前至少3周,口服氨基水杨酸盐(例如,美沙拉嗪、柳氮磺吡啶、奥沙拉嗪、巴柳氮)维持稳定剂量 进行筛选内镜检查前至少2周,泼尼松(剂量≤20mg/天)或等效药物,维持稳定剂量 进行筛选内镜检查前至少2周,布地奈德治疗(剂量≤9mg/天)或倍氯米松(剂量≤5mg/天),维持稳定剂量;8.结肠恶性肿瘤的高危受试者(即家族史、CD持续时间)有以下文件证据,过去2年内接受过结肠镜检查,或者根据当地和国家医疗指南评估息肉、异常增生或恶性肿瘤。如果最近没有结肠镜检查史,则可以在筛选期间进行结肠镜检查。随机之前,必须去除任何可见的腺瘤样息肉,确认任何可疑病变均非癌症和/或异常增生;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FCBP):注意:出于本研究的目的,如果女性受试者1)未接受子宫切除术(手术切除子宫)或双卵巢切除术(手术切除双侧卵巢),或者2)绝经未至少持续24个月(即在之前连续24个月内的任何时间有月经),则视为具有生育能力。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采取高效的避孕方法,直到完成90天的安全性随访访视。高效避孕方法是指始终和正确使用一种或合用多种避孕方法时导致的珀尔指数失败率小于1%/年。本研究中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如下: 联合激素(含雌激素和孕激素)避孕药,可以是口服、阴道内或透皮给药 与抑制排卵相关的仅含孕激素的激素避孕,可以是口服、注射或植入式 放置宫内节育器(IUD) 放置宫内激素释放系统(IUS) 双侧输卵管阻塞 输精管切除的伴侣 完全禁欲 定期禁欲(日历法、排卵期、体温、排卵后方法)、体外射精(性交中断)、仅使用杀精剂和哺乳期闭经方法都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必须对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进行关于妊娠注意事项和胎儿暴露潜在风险的咨询。研究者将酌情在筛选和第1天对所有FCBP进行避孕方法或禁欲的不同选择的健康教育。每次改变避孕措施/方法或妊娠能力时,将对受试者进行再教育。女性受试者选择的避孕方式必须在女性受试者被随机分配至研究时有效(例如,激素避孕应在随机分配前至少28天开始);10.随机分组前至少30天,必须有记录的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免疫球蛋白G(IgG)抗体阳性或完整的VZV疫苗接种。参见第11.3节;

排除标准

1.受试者患有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肝脏、神经、肺[重度呼吸系统疾病(肺纤维化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眼科、内分泌、精神疾病或 其他重大全身性疾病,使得实施方案或研究解释产生困难或使参与研究受试者面临风险;2.进入研究12周内,根据医生判断,受试者可能需要进行肠切除术。;3.受试者诊断为UC、未定型结肠炎、放射性结肠炎或缺血性结肠炎,或者存在狭窄伴近段肠管扩张,需要手术干预,或伴有梗阻症状。此外,结肠或回肠狭窄内镜不能通过(内镜医师通常在临床实践中使用的适合年龄的结肠镜无法通过)或回肠或回盲瓣纤维性狭的受试者将被排除。除了结肠镜检查外,用于评估该标准的任何其他检查方式都必须与医学监查员讨论。;4.受试者当前有造口、回肠袋肛管吻合、瘘管,根据医生的判断可能需要在进入研究的12周内进行手术或药物干预,或需要进行回肠造口术或结肠造口术。;5.受试者有大段的小肠切除(>100cm)或已确诊为短肠综合征,或受试者需要全胃肠外营养 受试者有疑似或确诊的腹腔或肛周脓肿,未给予适当治疗 受试者有记录的粪便产毒艰难梭菌(C.difficile)检测阳性或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阳性。如果结果为阳性,受试者可接受适当治疗后重新筛选并在治疗结束后不早于7天进行复查。;6.受试者有记录的病原体(寄生虫卵、寄生虫和细菌)检查阳性。如果结果为阳性,受试者可接受治疗并进行重新筛选。 受试者为孕妇、哺乳期妇女,或筛选时血清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检测为阳性。;7.受试者有记录的粪便产毒艰难梭菌(C.difficile)检测阳性或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阳性。如果结果为阳性,受试者可接受适当治疗后重新筛选并在治疗结束后不早于7天进行复查。;8.受试者有记录的病原体(寄生虫卵、寄生虫和细菌)检查阳性。如果结果为阳性,受试者可接受治疗并进行重新筛选;9.受试者为孕妇、哺乳期妇女,或筛选时血清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检测结果为阳性;10.受试者存在任何使方案实施或研究解释困难,或使参与研究受试者处于风险 中的疾病,包括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的以下疾病史或现病史 近期(过去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中风、短暂性 脑缺血、症状性心动过缓、需要住院治疗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III/IV 级心力衰竭或重度未经治疗的睡眠呼吸暂停 未安装起搏器的受试者有二度(莫氏II型)房室(AV)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窦房传导阻滞(安装起搏器的受试者参见第6.2.1节);如果二度II型或三度AV传导阻滞是由合并用药引起的,请在筛选前咨询医学监查员 在筛选或第1天给药前评估时,使用 Fridericias 公式(QTcF)(男性 QTcF> 450 msec,女性 QTcF> 470 msec)计算按心率校正后延长的QT间期。在筛选或第1天给药前评估中将体征作为体格检查的一部分,静息心率(HR)<55 bpm。允许对每次访视(即,在筛选期和/或第1天给药前评估访视期间)HR<55 bpm的受试者进行一次复查;11.受试者有1型糖尿病病史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病史,糖化血红蛋白(HbA1c)>9%,或伴有重大合并症的糖尿病受试者(如视网膜病变或肾病);12.受试者有葡萄膜炎病史(筛选前一年内)或黄斑水肿病史。;13.受试者有已知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不包括甲床的真菌感染、轻微上 呼吸道感染和轻微皮肤感染))、分枝杆菌感染(包括结核[TB]或非典型分枝杆菌 病)或任何重大的需住院的感染筛选 30 天内静脉注射(IV)抗生素或筛选14 天内口服抗生素治疗的感染。注意:在已知SARS-CoV-2感染的情况下,症状必须已完全缓解,并且基于研究者评估并咨询临床试验医生/医学监查员,不存在将使受试者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的风险更高的后遗症。如果国家、地方或机构指南要求,可以在随机化之前进行SARS-CoV-2检测。更多详细信息见研究方案附录C;14.有复发性或慢性感染(例如,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史或已知的现患病史;允许有复发性尿路感染;15.受试者在5年内有活动性癌症病史,包括实体瘤和恶性血液肿瘤(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原位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异常增生/已切除和恢复的宫颈癌)或尚未完全治愈的结肠非典型增生;16.开始筛选前1年内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17.对ozanimod或安慰剂的活性成分或辅料存在超敏反应;18.既往参与过ozanimod临床研究;19.受试者病史中对批准用于治疗CD的2种或多种生物制剂原发性无应答或接受过4种或4种以上生物制剂治疗CD。接受亚治疗剂量或持续时间生物制剂治疗的受试者应与医学监查员讨论,以评估合格性;20.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8周内或5个消除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内,应用生物制剂治疗;21.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8周或5个消除半衰期内应用研究性药物治疗;22.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23.受试者既往接受过淋巴细胞耗竭疗法(例如,Campath®、抗-CD4、克拉屈滨、利妥昔单抗、奥瑞珠单抗、环磷酰胺、米托蒽醌、全身放疗、骨髓移植、阿仑单抗或达利珠单抗);24.受试者在IP首次给药前8周内接受过D-青霉胺、来氟米特或沙利度胺治疗;25.受试者既往接受过那他珠单抗、芬戈莫德、或其他S1P受体调节剂治疗。;26.受试者在开始筛选前16周内接受过既往口服环孢霉素、他克莫司、西罗莫司或霉酚酸酯治疗;27.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IV免疫球蛋白(IVIg)治疗史,或血浆置换史;28.受试者在筛选内镜检查前2周内,停止口服5-ASA或糖皮质激素;29.受试者在筛选内镜检查前2周内接受过经直肠给药(5-ASA或糖皮质激素),或计划同时使用任何经直肠治疗;30.受试者有在随机后与免疫调节剂(例如AZA、6-MP、环孢霉素或MTX)联合治疗的计划。筛选时接受AZA、6-MP或MTX的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必须停止这些药物治疗;31.受试者长期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注:允许偶尔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和对乙酰氨基酚[例如,头痛、关节炎、肌痛或痛经],阿司匹林,高达325mg/day);32.受试者正在接受Ia类或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或联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已知延长PR间期的药物或使用研究方案表8中提供的其他禁用的系统性心脏药物治疗;33.受试者接受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抑制剂(如环孢菌素,艾曲泊帕);34.受试者在筛选前3周内接受过考来烯胺或其他干扰肝肠循环的药物;35.受试者在相应时限内接受以下任何药物或干预措施的治疗: 随机化时 o CYP2C8抑制剂(例如:吉非贝齐或氯吡格雷)和诱导剂(例如:利福平) 随机化前两周 o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例如:司来吉兰,苯乙肼);36.受试者筛选期的ECG结果显示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异常;37.受试者有以下血清肌酐结果:女性>1.4mg/dL(128μmol/L),男性>1.6mg/dL(145μmol/L);38.受试者有肝功能损害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或丙氨酸转氨酶(ALT)持续升高结果(>2倍正常上限(ULN)),或直接胆红素>1.5 x ULN;39.受试者的血小板计数< 100000/μL (100 GI/L)。;40.受试者的血红蛋白< 7.5 g/dL(75 g/L)。;41.受试者的中性粒细胞< 1500/μL(1.5 GI/L)。;42.受试者的绝对白细胞(WBC)计数< 3500/μL(3.5 GI/L)。;43.受试者的绝对淋巴细胞计数(ALC)< 800细胞/μL (0.80 GI/L)。;44.受试者的筛选1秒钟用力呼气量(FEV1)或用力肺活量(FVC)<70%预测值;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310016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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