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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44810
进行中(尚未招募)
注射用IMM2510
治疗用生物制品
注射用IMM2510
2024-12-26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非小细胞肺癌
评价注射用IMM2510联合化疗一线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或三阴性乳腺癌受试者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Ⅱ期临床试验
评价注射用IMM2510联合化疗一线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或三阴性乳腺癌受试者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Ⅱ期临床试验
201203
主要目的: 评价注射用IMM2510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的非小细胞肺癌 (NSCLC) 患者的初步临床疗效 次要目的: 评价安全导入期注射用IMM2510联合化疗治疗既往至少经一线系统性治疗失败、不耐受或不适用一线系统性治疗的晚期 NSCLC患者的初步临床疗效、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注射用IMM2510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的NSCLC患者的其它临床疗效 评价注射用IMM2510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的NSCLC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评价注射用IMM2510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的NSCLC患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单臂试验
Ⅱ期
非随机化
开放
/
国内试验
国内: 92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否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执行任何试验规定程序之前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1.1.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已获批的或在研的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根治性放疗、生物靶向治疗(无抗血管生成作用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除外,如经过2周洗脱期也可入组)、介入治疗、免疫治疗和抗肿瘤中药治疗(以中药说明书适应症为准,如经过2周洗脱期也可入组)等;
2.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肿瘤坏死因子等,不包括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的IL-11);
3.既往接受过系统性靶向PD-1/PD-L1或VEGF的任何抗体或抑制剂治疗(安全导入期患者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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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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