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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400092430】一项在难治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成人患者中评估编码CD19/CD3的mRNA脂质纳米颗(ABO2203)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400092430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4-11-15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自身免疫性疾病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在难治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成人患者中评估编码CD19/CD3的mRNA脂质纳米颗(ABO2203)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难治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成人患者中评估编码CD19/CD3的mRNA脂质纳米颗粒(ABO2203)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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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 ABO2203在难治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成人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推荐后续研究用药剂量(RD)。 次要目的:评估ABO22203在难治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成人患者的药代动力学(PK)及药效学(PD)特征。观察 ABO2203 在研究人群的初步疗效。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其它

随机化

不涉及

盲法

开放标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苏州广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26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4-12-01

试验终止时间

2027-12-31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 须能理解和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2. 年龄>=18 岁。 3. 在筛选前至少 12 周前,依据相应疾病分类标准,具备明确的临床诊断。 1) SLE:基于 2019 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欧洲抗风湿联盟(EULAR) 分类标准,临床诊断为 SLE。 2) 狼疮肾炎:基于 2003 年 ISN/RPS 诊断标准符合活动性 III、IV ±V 型,病理分型依据筛选前最长 180 天内肾脏活检结果。 对于 SLE 及狼疮肾炎患者,筛选期 SLEDAI-2000(2K)评分≥6 分, 其中临床评分>=4 分。 3) 类风湿关节炎:基于 2010 年 ACR/EULAR 联合制定的类风湿关节炎 (RA)分类标准,临床诊断为 RA。筛选期为中至重度活动性 RA, 同时满足:至少有 6/68 个压痛关节和至少 6/66 个肿胀关节,红细胞 沉降率(ESR)≥28mm/h,CRP>7.0mg/L。 4. 对标准治疗(激素、免疫抑制剂等至少 2 种一线治疗药物)应答不佳、 治疗后复发、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相应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 5. 筛选期,基于研究者认可的临床实验室检测符合以下标准: 1) SLE 及狼疮肾炎:抗核抗体(ANA)阳性,和/或 抗 dsDNA 抗体阳 性。 2) 狼疮肾炎:尿蛋白肌酐比率(UPCR)>=1.0g/g、尿蛋白定量 1.0-3.0 g/24h;eGFR >=30 mL/min/1.73m^2。 6. 筛选前至少 12 周接受下列基础用药标准治疗,入组前用药方案需至少稳 定 4 周,且预计研究期间可继续稳定用药(注:除外研究期间因不良反 应等,研究者可决定下调剂量);或 如对基础治疗不耐受或因任何原因 不合适而停药者,经研究者确认也可纳入。 1) SLE:使用以下至少一种药物:抗疟药;单一免疫抑制剂;口服糖皮质激素(OCS)。用药剂量如下:羟氯喹(HCQ)<=400mg/d;泼尼松 <=20mg/d 或 等效治疗;硫唑嘌呤(AZA)<=200 mg/天 或 6-巯基嘌呤<=100 mg/天,甲氨蝶呤(MTX)<=25mg/周,吗替麦考酚酯(MMF) <=2 g/天。 2) 狼疮肾炎:泼尼松<=20mg/d 或 等效治疗;环磷酰胺(CYC)600- 800mg/月,MMF<=2 g/天。 3) 类风湿关节炎:MTX 7.5 – 20mg/周。筛选期如受试者在使用激素, 需泼尼松<=10mg/d 或 等效治疗。 7. 无严重血液学及肝、肾功能或凝血功能异常。注:检查日前 7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进白细胞生成药物(如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或促血小板生成素。 8. 女性受试者需符合以下标准: 1) 手术绝育或绝经后≥2 年或育龄女性(后者包括绝经后<2 年),妊娠检查呈阴性,且愿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给药后至少 90 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杀精剂或宫内节育器)。不允许使用含孕酮的避孕药。 2) 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给药后至少 90 天内不哺乳。 9. 男性受试者需符合以下标准: 如未进行绝育手术且可能发生导致怀孕的性行为,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末 次研究给药后至少 90 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杀精剂)。;

排除标准

1. 目标研究疾病相应标准: 1) SLE:曾出现活动性重度或不稳定的神经精神性 SLE,包括但不限于控制不佳的惊厥发作、精神病或急性意识模糊状态、脑血管意外、脱髓鞘综合征、颅神经病或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血管炎。 2) 狼疮肾炎:既往存在严重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狼疮,包括癫痫发作,精神病,器质性脑综合征、脑血管意外、脑炎或中枢神经系统血管炎。筛选前 48 周内,患有严重狼疮肾炎:尿蛋白>6g/24h, 或 SCr>2.5 mg/dL(221 μmol/L),或血液透析,或 >=14 天大剂量激素(泼尼松>100mg/天 或等效治疗)。 3) 类风湿关节炎:筛选前 8 周内,在本研究需评估的关节部位进行了关节手术,或接受关节腔内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前或既往患有 除 RA 外其他炎性关节疾病,如幼年性关节炎、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反应性关节病、系统性血管炎或痛风等。 2. 已知的活动性感染,包括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或复发性消化道溃疡等, 需住院治疗、筛选前 4 周内静脉输注抗生素或筛选前 2 周内口服抗生素治疗;筛选前 12 周内曾患有带状疱疹;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病史或抗体检测呈阳性;筛选前 1 年内结核筛查试验(T-SPOT)曾出现阳性。 3. 重度低丙种球蛋白血症(IgG<400 mg/dL)或 IgA 缺乏(IgA< 10mg /dL)。 4.筛选期存在活动性肝炎或曾有过肝脏严重病变或病史 1)乙型肝炎:排除HbsAg或抗HBc抗体阳性,或HBV DNA高于检测正常值范围下限者。 2)丙型肝炎:排除丙型肝炎抗体阳性,或HCV RNA高于检测正常值范围下限者。 5. 患有抑郁症,或自杀想法的精神疾病者。 6. 存在速发型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7. 严重心血管系统疾病:1) 首次研究用药前 6 个月内患有根据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 分级≥2 级的心血管疾病。 2) 不稳定心绞痛或需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包括 QTcF>480ms (Fridericia 公式计算)。 3) 筛选期心脏彩超检查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4) 其他显著心电图异常,包括二度 II 型房室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 阻滞、心动过缓(心室率<50 次/分且伴有临床症状)等。 8. 既往 5 年内患有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 乳腺原位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9. 存在其他严重疾病,包括肝脏疾病、神经/精神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 血液系统疾病等(包括中重度血脂异常及相关疾病),研究者判断将影响参加本研究。 10. 筛选前 48 周内接受过 B 细胞靶向治疗,如贝利尤、利妥昔、泰它西普; 抗 CD22 药物(如依帕珠单抗);抗 CD52 药物(如阿仑珠单抗),或其 他同类生物制剂。 11. 筛选前 48 周内接受过 TNF-α 拮抗剂、IL-6 拮抗剂、IL-1 拮抗剂、选择 性 T 细胞共刺激因子抑制剂等。 12. 筛选前 4 周或 5 个已知药物半衰期(以时间短者为准)内接受过非生物 制剂试验药物,如 BTK 抑制剂、JAK 抑制剂;静注免疫球蛋白;血浆置 换。 13. 首次研究用药前 30 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蛋白亚单位疫苗。 14.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已知对研究药物(包括基础治疗)任何活性或 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15. 有器官移植、骨髓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史者。 16. 首次研究用药前 4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首次研究用药前 2 周内进行过 小型手术。 17. 妊娠试验阳性或哺乳期女性。 18. 首次研究用药前 4 周内在其他临床研究中接受过研究用药。 19. 研究者判断其他原因导致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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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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