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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91029
已完成
肾可复胶囊
中药
肾可复胶囊
2019-06-26
CXZL1000106
/
慢性肾脏病(湿热瘀毒证)
肾可复胶囊治疗慢性肾脏病(湿热瘀毒证)的临床试验
评价肾可复胶囊治疗慢性肾脏病(湿热瘀毒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Ⅱa 期临床试验
610041
初步评价肾可复胶囊治疗慢性肾脏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后续临床研究设计提供支持.
平行分组
Ⅱ期
随机化
双盲
/
国内试验
国内: 120 ;
国内: 120 ;
2019-08-26
2022-08-11
否
1.符合原发性肾小球疾病诊断标准;2.慢性肾脏病(CKD) 分期为 3b 期-4 期(15≤eGFR[ml/(min·1.73m2) ]<45);3.24h 尿蛋白定量≤3g;4.中医辨证为湿热瘀毒证;5.年龄 18-70 周岁,性别不限;6.自愿参加本项临床试验,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1.继发性慢性肾脏疾病(如糖尿病肾病、狼疮性肾炎、药物性肾病、肾移植等);2.近 1 个月内发生过急性肾损伤;3.基线时,血压≥140/90mmHg 或血尿酸≥500μmol/L;4.合并糖尿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慢性乙肝活动期及迁延期、肝硬化失代偿期、活动性结 核、智力障碍或精神病;5.近 3 个月内使用过或目前需要激素、免疫抑制剂、或肾脏替代疗法进行治疗;6.合并其他疾病需要中药制剂(中成药、配方颗粒、汤剂等) 长期(≥4 周) 治疗;7.导入期结束时 eGFR 较导入前(筛选时) 下降≥25%(采用 CKD-EPI 公式);8.基线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正常参考值上限的 1.5 倍;9.合并严重的心脑血管、肺、肝、中枢神经系统或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10.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11.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或半年内有怀孕计划的妇女;12.已知或怀疑对试验药及其辅料有过敏史;13.近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14.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临床试验;
登录查看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6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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