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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0413049
CTR20210618
已完成
IBI-302
治疗用生物制品
IBI-302
2021-04-12
企业选择不公示
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评估IBI302在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受试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一项评估IBI302在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受试者中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活性对照的II期临床研究
200015
评价IBI302在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eovascular Age-Related Macular Degeneration, nAMD)受试者中的视力疗效。
平行分组
Ⅱ期
随机化
双盲
/
国内试验
国内: 231 ;
国内: 231 ;
2021-04-28
2023-01-13
否
1.参加研究之前必须获得签署的知情同意书;2.年龄≥50岁的男性或女性;3.基线时,研究眼BCVA在24~73个ETDRS字母范围内(含);
登录查看1.眼部疾病:经研究者判断,筛选或基线时研究眼的伴随全身/眼部疾病可能会导致受试者对研究治疗无应答,或混淆研究结果的解释。例如,非nAMD主导的研究眼BCVA下降;累及黄斑中心凹的纤维化或萎缩、视网膜静脉阻塞、糖尿病性视网膜水肿、视网膜脱落、黄斑裂孔、后部或全葡萄膜炎等;研究眼存在不可控制的青光眼(定义为经规范治疗后眼压≥25 mmHg,或基于研究者在筛选或基线时期的判断);存在活动性眼内、眼周的感染或炎症(例如细菌性结膜炎、眼内炎等);研究眼屈光介质严重浑浊或瞳孔无法充分散大,影响BCVA或导致无法获取足够清晰的眼部影像学资料,如SD-OCT、FFA和CFP等,影响研究者对安全性和疗效的观察;2.眼部治疗:基线前3个月内,研究眼抗VEGF药物治疗;基线前3个月内,研究眼抗补体药物治疗;基线前3个月内,研究眼眼底激光光凝治疗;基线前任何时间,研究眼光动力学治疗(Photodynamic Therapy, PDT)或玻璃体视网膜手术;研究眼基线前6个月其他内眼手术;基线前6个月内,任一眼接受眼内或眼周类固醇类药物注射;研究眼为后囊缺损的无晶状体眼;基线前1个月内,非研究眼接受抗VEGF治疗。;3.全身情况或治疗:不可控的高血压(定义为经规范治疗后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过类固醇类药物治疗(外用、鼻内、关节内使用除外);给药前3个月内全身抗VEGF药物治疗;给药前3个月内全身抗补体药物治疗;有凝血功能障碍;合并糖尿病的受试者给药前28天内的糖化血红蛋白(HbA1c)>7.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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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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