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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100046819】电针干预近视眼调节功能的脑视觉机制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100046819

试验状态

正在进行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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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名称

/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1-05-28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近视

试验通俗题目

电针干预近视眼调节功能的脑视觉机制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中医防控关键技术疗效机制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250002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应用功能性近红外光谱技术研究近视患者视皮质的功能变化。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析因分组(即根据危险因素或暴露因素分组)

试验分期

探索性研究/预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试验

盲法

N/A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儿童青少年近视中西医结合综合防控有效方法、技术和配套产品研究(项目编号:2019YFC1710200)”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30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1-06-01

试验终止时间

2022-12-31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假性近视组: (1)年龄6-16周岁; (2)双眼符合中华医学会眼科分会1985 年制定真假近视分类标准,即患者远视力低于正常,近视力正常,使用阿托品麻痹睫状肌后,近视消失,呈现正视或轻度远视为假性近视; (3)右利手; (4)知情同意,且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真性近视组: (1)球镜<-6.00D且柱镜<-1.50D; (2)屈光参差≤2.00D; (3)符合真性近视标准:经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快速散瞳后近视屈光度数未出现明显降低,或降低度数小于0.5D者,即可判断为真性近视; (4)矫正视力:≥1.0; (5)知情同意,且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假性近视排除标准: (1)单眼或双眼球镜大于3.00D或柱镜度>1.00D; (2)屈光参差>2.00D; (3)双眼或单眼合并角膜、虹膜、晶体和眼底病变等影响视力的器质性病变者; (4)长期进行相关治疗且未终止者; (5)患有其他严重的全身疾病者,如心脑血管、肝脏、肾脏,造血系统和精神疾病者; (6)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7)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或使入组复杂化的其他病变易造成失访的情况。 2.真性近视排除标准: (1)双眼或单眼合并角膜、虹膜、晶体和眼底病变等影响视力的器质性病变者; (2)有严重的全身疾病者,如心脑血管、肝脏、肾脏,造血系统和精神疾病者、过敏体质或对医用硅胶过敏者、或精神病患者; (3)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4)符合诊断,但客观条件不能坚持治疗,容易失访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250002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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