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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32916】头孢托仑匹酯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32916

试验状态

已完成

药物名称

头孢妥仑匹酯颗粒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头孢妥仑匹酯颗粒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3-09-18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浅表性皮肤感染、深部皮肤感染、淋巴管及淋巴结炎、慢性脓皮病、外伤、烫伤以及手术创口等的继发性感染、肛周脓肿、咽炎及喉炎、扁桃体炎(包括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慢性呼吸系统病变的继发性感染、中耳炎、鼻窦炎、牙周炎、颌炎、膀胱炎、肾盂肾炎、猩红热、百日咳。

试验通俗题目

头孢托仑匹酯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头孢托仑匹酯颗粒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空腹/餐后)口服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570100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头孢托仑匹酯颗粒(规格:50mg(效价)/0.5g/袋,生产企业: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参比制剂头孢托仑匹酯颗粒(商品名:美爱克®;规格:50mg(效价)/0.5g/袋;持证商:Meiji Seika Pharma Co., Ltd.;生产企业:Meiji Seika Pharma Co., Ltd. Odawara Plant)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餐后状态下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头孢托仑匹酯颗粒和参比制剂头孢托仑匹酯颗粒(美爱克®)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交叉设计

试验分期

BE试验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6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56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3-10-23

试验终止时间

2023-12-28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18-65 周岁(含边界值);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为 19.0~26.0 kg/m2(含边界值,计算公式=体重/身高 2);3.受试者于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

排除标准

1.具有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包括但不限于)心、肝、肾、胃肠道、胆、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呼吸、免疫、血液、造血等系统疾病者;以及具有上述脏器或系统严重疾病史,可能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者;

2.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检查显示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3.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测异常有临床意义者;4.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食物、药物过敏或其他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既往对试验药物头孢托仑匹酯颗粒及其辅料(羟丙甲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羟甲基纤维素、精制白糖、阿斯巴甜、氯化钠、黄色五号、其他单组分香料、糊精、阿拉伯胶、丙烯、乙二醇、香兰素、乙基香兰素)过敏者,或对头孢类、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5.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规定(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6.吞咽困难者;7.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8.第1周期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试验药物有相互作用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抗酸剂、丙磺舒、H2受体拮抗剂、巴比妥类、利福平、氯丙嗪、西咪替丁、环丙沙星、甲硝唑等;或第1周期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及保健品者;9.第1周期给药前48h内食用过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或食用过火龙果、芒果、葡萄柚(西柚)等芸香科果实及其制成的饮料,或食用过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足球、篮球、跑步、健身操、游泳同等强度运动超过30分钟),或具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10.有嗜烟习惯(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饮酒习惯(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75mL葡萄酒)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11.既往有吸毒史、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查阳性者;12.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出血(出血量≥400mL)或试验期间有献血计划者;13.妊娠或哺乳期女性;14.第1周期给药前2周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15.第1周期给药前2周内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安全期避孕法不包含在内)进行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者,或计划捐精捐卵者;16.第 1 周期给药前 2 周内接种过疫苗或在试验期间有疫苗接种计划者;17.第 1 周期给药前 3 个月内入组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18.患有肾病或肾功能异常,即血清肌酐水平高于参考值水平上限,或肌酐清除率小于 80mL/min 者;19.肉毒碱缺乏或可引起临床显著肉毒碱缺乏的先天性代谢缺陷者;20.低血糖或糖尿病患者;21.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他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长沙市第一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410005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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