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08392210(微信同号)

18980413049
ChiCTR2500097505
尚未开始
/
/
/
2025-02-19
/
/
慢性肝病获得性低纤维蛋白原血症
评价人纤维蛋白原治疗慢性肝病患者获得性低纤维蛋白原血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阳性药平行对照、非劣效、多中心临床试验
评价人纤维蛋白原治疗慢性肝病患者获得性低纤维蛋白原血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阳性药平行对照、非劣效、多中心临床试验
评价人纤维蛋白原治疗慢性肝病引起的获得性低纤维蛋白原血症的安全性和临床疗效。
随机平行对照
其它
每位筛选合格的患者在入组接受治疗前将由随机系统随机分配一个随机号,基于分层因素(急性出血或围手术期出血管理,病毒性肝炎或非病毒性肝炎),按1:1随机分配至试验组和对照组。
本研究双盲设计的原则是需要保证参与疗效评估的研究者、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受试者、申办方和临床研究团队代表等盲态人员不会知晓每例受试者接受的治疗。
申办方
/
124
/
2024-09-23
2026-07-31
/
1. 年龄>=18岁,男女不限; 2. 临床确诊为慢性肝病获得性低纤维蛋白原血症患者,定义为同时符合以下2项: a) 临床诊断为慢性肝病,包括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等; b) 发生急性出血的患者,且功能性纤维蛋白原水平<=150 mg/dL;或计划择期手术(包括创伤或侵入性操作,如深静脉穿刺、肝穿术、腹腔穿刺术等)的患者,且功能性纤维蛋白原水平<=120 mg/dL 3. 所有具备生育能力的受试者都必须在进入筛选期后直至研究完成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4. 受试者自愿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受试者如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标准,即不能参加本临床试验。 1. 既往发生过对人纤维蛋白原及其所含辅料或其他人血浆蛋白过敏且不能耐受的患者; 2. 肝硬化Child-Pugh评分>13分的患者(附录1); 3. 肝性脑病HE分级2级及以上的患者(附录2); 4. 合并临床评估为不可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原发性纤溶亢进的患者; 5. 合并严重的危及生命的出血,例如颅内出血、消化道大出血(如门静脉高压引起的消化道出血或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等); 6. 诊断为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缺乏症患者; 7. 重度和极重度贫血(血红蛋白<60 g/L)且需要输血的患者; 8. 合并有其他严重血液系统疾病,如白血病、淋巴瘤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本研究者; 9. 既往1年内患有严重的脑卒中(包括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或严重的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或动脉栓塞的患者,由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本研究者; 10. 严重的心血管伴随疾病: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恶性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定义为NYHA分级Ⅲ和Ⅳ级,见附录3); 11. 预计生存期小于3个月或ECOG评分>=2分的恶性肿瘤患者(ECOG评分见附录4); 12. 患有精神疾病且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癫痫发作期的患者;无行为能力或认知能力者,吸毒、药物滥用及成瘾者或试验期间无法戒断酗酒者; 13.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达到以下指标之一者: a) 血小板计数<30×10^9/L; b) HIV抗体(或核酸检测)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患者; 14. 首次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凝血因子Ⅶa/Ⅷ/Ⅸ的患者; 15. 首次给药前1周内使用过任何抗凝或抗血小板药物,如华法林、肝素、阿司匹林等治疗的患者; 16. 妊娠哺乳期妇女或有于试验期间进行生育、哺乳意向的妇女; 17.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药物的受试者; 18. 其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登录查看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医麦客2025-03-26
正大制药订阅号2025-03-26
隆门资本2025-03-25
SINOMAB 中抗集团2025-03-25
科笛集团2025-03-25
Insight数据库2025-03-25
新药创始人2025-03-25
道远资本2025-03-25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5-03-25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5-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