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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0413049
CTR20240351
已完成
硫酸艾沙康唑胶囊
化药
硫酸艾沙康唑胶囊
2024-02-18
/
侵袭性曲霉病(IA)、侵袭性毛霉病(IM)
硫酸艾沙康唑胶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评估受试制剂硫酸艾沙康唑胶囊(规格:以艾沙康唑计100 mg)与参比制剂硫酸艾沙康唑胶囊(CRESEMBA®)(规格:以艾沙康唑计100 mg)在健康成年参与者餐后状态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226100
主要试验目的:研究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硫酸艾沙康唑胶囊(规格:以艾沙康唑计100 mg,江苏宣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硫酸艾沙康唑胶囊(CRESEMBA®,规格:以艾沙康唑计100 mg;Swiss Co Services AG生产)在健康参与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试验目的:研究受试制剂硫酸艾沙康唑胶囊(规格:以艾沙康唑计100 mg)和参比制剂硫酸艾沙康唑胶囊(CRESEMBA®)(规格:以艾沙康唑计100 mg)在健康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交叉设计
BE试验
随机化
开放
/
国内试验
国内: 24 ;
国内: 24 ;
2024-02-24
2024-04-07
是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2.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3.参与者(包括男性参与者)自筛选前14天内至出组离开中心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4.年龄为18~55周岁男性和女性参与者(包括18周岁和55周岁);5.男性参与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参与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6.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登录查看1.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2.过敏体质,或对本药组分及其类似物过敏者;3.12导联心电图检查QTc不在正常值范围者(男性QTc>440msec,女性QTc>450msec);4.既往有大出血或活动性出血或血小板减少症,或有凝血病的既往史和家族史,或其他出血倾向者;5.有酗酒史(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6.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自筛选日起至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计划献血者;7.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8.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使用了任何影响肝药酶活性的药物(如:依非韦伦、利托那韦、依曲韦林、利福平、利福布汀、萘夫西林、酮康唑或圣约翰草等)者;9.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10.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11.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12.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13.经临床医师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14.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初筛阳性;15.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16.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17.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18.女性参与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19.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20.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21.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22.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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