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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30470
已完成
MK-0616胶囊
化药
MK-0616胶囊
2023-02-22
企业选择不公示
高胆固醇血症,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
无
一项在中国健康成人受试者中评价MK-0616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的单次和多次给药临床研究
100012
主要目的: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MK-0616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1.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MK-0616单次和多次给药后的血浆药代动力学特征; 2.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MK-0616多次口服给药后血清LDL-C较基线下降百分比(%); 3.通过与空腹状态下单次口服MK-0616后的药代动力学相比,在中国受试者中评估在进餐状态下单次口服MK-0616(给药后30分钟时进餐)对MK-0616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4.在健康中国受试者中评价MK-0616单次口服后血清LDL-C较基线的降低(%)。
平行分组
Ⅰ期
随机化
双盲
/
国内试验
国内: 36 ;
国内: 36 ;
2023-03-17
2023-05-08
否
1.根据随机化前进行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VS)测量结果和心电图检查,受试者健康状况良好。;2.根据筛选访视和研究干预初始剂量给药前获得的实验室安全性检查结果,受试者健康状况良好。;3.BMI≥19.0并≤26.0 kg/m2(含)。BMI精确至0.1 kg/m2。BMI = 体重(kg)/身高(m)2。;4.在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为18岁至50岁(含)的男性。;5.受试者已提供本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6.愿意遵守研究限制条件。;
登录查看1.有临床意义的内分泌、心血管、血液学、肝脏(包括胆囊疾病)、免疫、肾脏、呼吸、泌尿生殖或重大神经系统(包括中风和慢性癫痫)异常或疾病史。根据研究者的决定,本研究可入组有长期无并发症医疗事件史的受试者(例如,单纯性肾结石,定义为自排性且在过去5年内无复发,或儿童哮喘)。;2.经研究者确定,具有可能影响食物和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例如,反复呕吐、炎症性肠病、伴有消化吸收障碍的慢性肠道疾病、勒姆里尔德综合征、重度疝气等。;3.在精神上或法律上无行为能力,在研究前(筛选)访视时或在研究中有明显的情绪障碍,或在过去5年间有临床显著的心理障碍。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有情境性抑郁症的受试者可入组研究。;4.有癌症(恶性)病史。 例外:(1)充分治疗的非黑素瘤性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2)研究者认为通过适当随访已成功治疗,因此在研究期间不太可能复发的其他恶性肿瘤,且与申办方达成一致(例如,在研究前[筛选]访视前已成功治疗≥10年的恶性肿瘤);5.根据Cockcroft-Gault方程,估计CrCl≤80mL/min。 Cockcroft-Gault方程: CrCl =(140-年龄[岁])(体重[kg]) (72)(血清肌酐[mg/dL]) [当肌酐以μmol/L计时,使用该公式] CrCl =(140-年龄[岁])(体重[kg]) (72)(血清肌酐[μmol/L]×0.0113) 根据研究者的决定,可使用24小时尿液采集测定的CrCl代替或结合CrCl估计值。 受试者CrCl计算值或CrCl测量值比80mL/min低10%以内(含)的可根据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研究。;6.有明显的多重过敏和/或严重过敏(例如食物、药品、乳胶过敏)史,或对处方药或非处方药或食物有过敏反应或显著不耐受(例如全身过敏反应)。;7.HBsAg、丙型肝炎抗体阳性或HIV非阴性。;8.在研究前(筛选)访视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和/或献血或失血(约400mL)。;9.自研究干预给药前大约2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起,在整个研究期间(包括治疗周期之间的洗脱期)直至研究后访视,无法避免或计划使用任何药物,包括处方和非处方药物、草药。可允许使用某些药物。;10.从研究干预前14天开始接种任何非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干预后30天内接种任何非活疫苗 例外情况:可接种COVID-19疫苗。研究干预必须在任何COVID-19疫苗接种至少72小时后或接种前至少48小时进行。;11.在研究前(筛选)访视前12个月内参加并接受过抗PCSK9 类(mAb或小干扰siRNA或RNAi或小分子)的临床研究试验(如,Inclisiran)。该时间窗将从上一次研究末次访视的日期开始计算。;12.在研究前(筛选)访视前4个月(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参与过另一项试验性研究。该时间窗将从上一次研究末次访视的日期开始计算。;13.男性受试者的QTc间期≥470 msec,有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风险因素史(例如,心脏衰竭/心肌病或长QT综合征家族史),有未校正的血钾过少或血镁过少,正在使用延长QT/QTc间期的合并药物。;14.是吸烟者和/或在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了尼古丁或含尼古丁产品(例如尼古丁贴剂和电子烟)。;15.每天饮用3杯以上含酒精饮料(1杯大约相当于:啤酒[354mL/12盎司],葡萄酒[118mL/4盎司],或烈性酒 [29.5mL/1盎司]))。经研究者判断,每天饮用4杯含酒精饮料的受试者可入组研究。;16.每天摄入过量(定义为每天6份以上[1份大约相当于120mg咖啡因])咖啡、茶、可乐、能量饮品或其他含咖啡因饮料。;17.长期吸食大麻、任何非法药物或在约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酒精)。随机化前,受试者的UDS结果必须为阴性。;18.研究者对安全参与研究有任何顾虑,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与研究。;19.是参加此项研究的研究中心或申办方工作人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法定监护人、兄弟姐妹或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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